关于接受王琴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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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琴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关于接受王琴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6年2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王琴(女,布依族)、余斌(彝族)、张盛琦同志因工作需要等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接受王琴(女,布依族)、余斌(彝族)、张盛琦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王琴(女,布依族)、余斌(彝族)、张盛琦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报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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