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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马臣雨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6年2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马臣雨(回族)、王淑芳(女,布依族)、车胜莉(女)、毛文波、毕元宗、刘兴安、许新晓、李爱民、杨黎明、张翔、张时龙、易菊(女)、金传友、周胜华、郑周、项祖培、袁力(苗族)、陶中林、曹宏、符宁平、蒋春风、傅强、曾蔚(穿青人)、曾光秀(女)同志因工作需要等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接受马臣雨(回族)、王淑芳(女,布依族)、车胜莉(女)、毛文波、毕元宗、刘兴安、许新晓、李爱民、杨黎明、张翔、张时龙、易菊(女)、金传友、周胜华、郑周、项祖培、袁力(苗族)、陶中林、曹宏、符宁平、蒋春风、傅强、曾蔚(穿青人)、曾光秀(女)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黔西南州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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