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七年仲夏,湘赣边界的山村被闷热包裹,屋檐下却忽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喊。时任工农革命军总前委书记的毛泽东在村口宿营,听到呼救声立刻撩开门帘,径直奔向声源。土墙屋里,一名十来岁的小姑娘被两位亲戚按住,布条紧紧缠绕她的脚踝,鲜血顺着脚背滑落。“住手!”他脱口而出。那一声坚定,像山风一样扫过闷热空气,也吹散了屋里因传统而凝固的沉默。
临时卫生员忙着为女孩消毒包扎。母亲红着眼辩解:不裹脚,闺女将来没人要。毛泽东蹲下身,轻轻拍了拍女孩的肩,“脚是走路的,不是给人挑拣的饰物。”随后他转向父母,“解放天下先得解放脚,要是你们信我,就此作罢。”一家人面面相觑,最终点头。第二天,毛泽东在村头茶场召集乡亲,宣布军规:红军驻扎之地,一律禁止缠足。有人低声嘀咕:“祖宗规矩能改?”毛泽东甩下一句:“陋习不配做祖宗。”
批判脚缠布条的念头,并非仓促而来。倒退二十多年,一九〇〇年前后,韶山冲的私塾里,小学徒毛润之常被祖母叮嘱“别笑话女人的小脚”。可八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下田的婶娘跌倒,三寸金莲连稻梗都踏不稳,那一幕深深刻进记忆。后来在长沙求学,他接触到《新民丛报》《民报》,梁启超质疑旧礼教的文章让他豁然开朗:妇女若被束缚于绷带与闺门,民族何来新生?
新文化运动的风暴又给了他思想支撑。一九一八年初到北京大学当图书管理员,陈独秀、李大钊常在红楼讨论“民主与科学”。某次茶余,毛泽东问陈独秀:“先生倡新文化,可还要不要孔孟?”陈独秀思忖片刻:“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一语点醒了他——裹脚正是糟粕中的糟粕。
从北京回湘组织工人夜校期间,他开始在讲课里加入“废缠足、破包办”的章节。课后有纱厂女工围上来,小声问:“脚都放开,会不会被人笑?”他笑答:“笑不过三天,走路方便一辈子。”这些话像星火,在女工宿舍悄悄蔓延。
时间推到一九二八年初,井冈山根据地建立不久,《工农通讯》第一期全文刊出“女子放脚倡议书”。署名“润之”。文中写道:妇女若想与男子并肩挑稻谷、拿步枪,先得摆脱脚上的绳索。一位老红军回忆,这篇短文成了后山村落最流行的读物,放脚的姑娘被称为“新脚妹”。
批改旧俗的决心并未停留在山中。一九四九年解放军横渡长江前夜,毛泽东在西柏坡翻阅地方调查表,上海、北平妓院人数触目惊心。深夜,他对周恩来说:“解放城市,先解放妇女。”翌年,《共同纲领》公布,要求各级政府在三年内取缔妓院并开展职业训练。彭真负责的北平第一所“新生学校”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诞生,三千余名被迫卖身的女子学会了缝纫、医护、会计,绝大多数重新走入正常生活。
一九五〇年五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文件第十条列明:禁止缠足。其实,此时全国绝大多数脚布已被扯下,但用法律确认,等于给那些仍犹豫观望的家庭吃下一颗定心丸。民政部统计,当年夏末各地“放脚登记”达到九十五万人次,湖南、江西、福建等旧俗盛行省份的数字格外醒目。
有人曾疑惑:为什么一个革命领袖要花这么大力气在女人的脚上?答案被写进毛泽东一九四四年的一封信:“妇女解放之彻底,始于抬脚之自由,终于人格之独立。”字迹遒劲,没有一句口号,却比口号更有穿透力。
再回到那位在万寿宫被解救的小姑娘。她后来跟随红军参与长征,于二郎山顶端,山风猎猎中同男战士一道架桥搭索,同行者至今记得她翻越雪山时抬脚丈量冰缝的身影。新中国成立后,她在西南负责推广识字班,常把自己那双脚给学员做教材,“你们看,没有裹过脚,才能来回奔走”。
历史的齿轮不会倒转。裹脚布拆掉了,包办婚姻被禁止了,妓院的灯牌熄灭了;这些规定并非纸上谈兵,而是镌刻在一代人走南闯北的足迹里。毛泽东当年一句“我要废除这个陋习”,听来简短,却改变了千百万女性的命运,也让旧中国沉重的脚镣自此成了博物馆里的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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