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天干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一点火星、一个烟头、一阵大风、一个不留神极度容易引发森林火情,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每一片绿叶都在呼唤守护,每一寸青山都在警示责任。
发生在身边的案例:
案例一:1月4日合江镇何士坪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经调查,为黎某某在合江镇同志堡村委会华祝尾村大岭头烧杂而引起。肇事者黎某某其行为涉嫌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情,被化州市林业局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案例二:1月5日同庆镇朝拜岭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经调查,为王某某在同庆镇同庆村委会朝拜岭,操办白事焚烧丧葬用品时遇大风跑火,引发山岭着火。肇事者王某某其行为涉嫌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情被化州市林业局处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
其他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3月23日,胡某某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秦皇村委会某村附近吸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在地上引发山火。经鉴定,此次山火过火面积1.1亩,无森林受害面积。此行为已构成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胡某某最终被作出警告并罚款处理。
案例二:2025年2月9日,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委会桃君坑区域突发森林火灾,经调查是由祭祀引发的山火,过火面积较大,给当地生态环境及社会造成了损失与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失火罪。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黎某东、黎某明、黎某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例三:2025年11月29日凌晨,廉江市塘蓬镇某村民,在山岭岭脚露天焚烧禾秆,因风向突变,火势蔓延至周边林木,引发火情。巡山扑火队员及时赶到现场扑救,过火面积约2.9亩,未造成重大损失。该村民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塘蓬镇执法部门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学知识,防山火
你知道森林火灾有多可怕吗?
它不仅吞噬林木,更会导致:
生态浩劫:动植物死亡,生物多样性锐减。
水土流失:失去植被保护,引发泥石流、山洪。
空气污染:释放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加剧雾霾。
威胁生命财产:直接危及林区居民、村庄和基础设施。
防火就是防患于未“燃”!
森林,是地球的绿色肺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更是无数生灵的家园。然而,一颗未熄灭的火星、一次不经意的疏忽,就可能在瞬间点燃摧毁这一切的熊熊烈火。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也是我市森林火情易发高发期。我市发布的禁火令《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化府通〔2025〕19号)规定:春节假期、全国两会期间、春分清明期间以及气象部门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在林区及林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一切外用火。
违法违规用火将面临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达到一定标准的将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终身留案底。森林防火,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谨记进入林区“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2、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6、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
来源:化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化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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