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2月6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整治+宣教”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设置多个集中整治点位,严查严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下午,汕头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团市委、市众和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愿者与刚刚放假的青年学生一同在中山金环路口、海滨金环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还有要靠右骑行,和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现场,执勤民警对有关骑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危害性,并推广“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骑行理念。志愿者们则在民警的指挥下,为过往交通参与者分发富有潮汕特色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平安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行天下”理念。
对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志愿者会为他们贴上象征鼓励的“大拇指贴纸”;对于部分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驾驶人,经过执勤民警的批评教育后,大家都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今后会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民警还为交通参与者介绍《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强调在春运期间车流与人流量大等情况下安全驾驶的注意要点,呼吁大家共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期间,志愿者们充分发挥交通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协助执勤警力维持交通秩序、劝导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大家的相互配合下,现场车辆有序通行,交通秩序井然。
平安君安全提醒
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力度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快速路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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