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始于孟子的儒家性善说,自其形成之日,便存在着一个理论困局:既然人性本善,那么恶从何来?在性善说与性恶说的辩论中,性善论者无论怎样辩说,都难以突破这个理论困局,就学理而言此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性善说缺乏本体论的根据和支撑。

儒家传统的性善说,在朱熹理学中获得了系统性的理论重构。其最重要者,就是将理气论引入了人性论,使儒家性善说在本体论上获得突破。

北宋五子构建的理学体系中,理气关系问题始终处于核心地位。在人性问题上,张载率先提出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划分,从“天地”与“气质”两个维度区分了“性”,但张载学说中的“性”没有获得宇宙本体的地位。二程提出了“性即理”的命题,将“性”与“理”相连接,从而将人性提升到“天理”的宇宙论高度,但未能解释现实的人性善恶何以会有差异。朱熹在整合、阐释前人思想时,敏锐捕捉到传统人性论在解释现实善恶问题时的理论困局。他意识到,必须建立既能确立人性本善的普遍性、又能说明个体善恶的差异性的理论框架。

朱熹说:“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子文集》卷五)先于物质世界、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精神本体“理”,是宇宙的最高存在,是产生世间万物的根源,即所谓“生物之本”。“理”与物质性的“生物之具”即“气”相结合,产生出生生不息、无穷无尽的万事万物。“理”与“气”的基本关系是“理先气后”,然而“理不离气”。就人性而论,它有着双重结构:由理体现于人身的是“天命之性”,十全十美,无有不善;由气所决定的是“气质之性”,则或有恶,难以尽善。这两种人性的构成比例及受外部环境不良影响的程度,决定了人的行为的善恶智愚。“天命之性”体现的是“天理”,人先天地具有仁义礼智至善之性。由于气质缺陷及环境的恶劣影响,人才产生种种恶行,气质缺陷及外部恶劣影响所造成者即是“人欲”。

天命之性作为纯粹天理的体现,构成了人性的本然状态。“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中庸章句》序)天理在个体气质中的显现程度决定着现实人性的具体样态。气质的清浊,源于天理的表现状态的差异,气禀有清有浊,故其质有正有偏。朱熹说:“人之所以有善有不善,只缘气质之禀各有清浊。”(《朱子语类》卷四)这种解释既承认现实人性的不完善性,又坚持人性的本然之善。面对儒家性善说与性恶说的千年争执,朱熹认为孟子说性善,是就理上说;荀子说性恶,是就气上说。这就超越了人性论非此即彼的思维范式,将对立观点解释为不同层面的真理。这种形而上的重构,解决了性善说与现实世界善恶并存现象之间的矛盾,在儒学发展史上实现了人性论与宇宙论的契合,为儒家性善论确立了坚实的形而上根基。

朱熹将理气论引入人性论,是对孟子性善说在本体论上的提升。他将孟子所说的“四端之心”提升到天理的高度,将“理”作为人性绝对的、最后的本体。人之善性不再局限于道德领域,而成为天地大化的组成部分,成为天理在人心的直接显现。这种“性即理”的观念,使儒家性善说在本体论上获得突破,实现了从伦理层面向形而上学层面的跃升,成为贯通天人的哲学理论。

进一步说,朱熹将理气论引入人性论,堪称朱熹理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在此我们以朱熹的修养论为例略作分析。

“理”作为形上本体,既是万物存在的根据,也是人之善性的价值源头。这个超越性的本体通过“气”的大化流行显现为万事万物,也显现为人之性。因此,人应该修养身心,追求自己的言行与天理的契合和贯通,“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此合内外之道也”(《大学或问》下)。这样,人的纯善本性才能真正得以实现。朱熹认为,正因为人同时具有天理赋予的纯善本性和来自后天的气质之偏,故须通过内心体验、读书讲论、应事接物等各种途径来唤醒心中对天理的固有良知,从而在现实的生活中消除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为此,人必须时时警省,内外用功,并随时将格物致知、体悟天理的心得和经验应用于一言一行。如此日积月累,自能豁然贯通。这就是朱熹的修养论的基本观念。

朱熹所说的“天理”,不在彼岸而在现实中。天理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具有内在性根基,天理并非外在而“超绝”的存在,而是植根于每个道德主体的本性之中,构成人性本善的先天性依据;另一方面,它具有现实性维度,依据“理气不离”的原则,理必须依托现实之气方能显现,不与现实之气结合的“天理”是不存在的,这就避免了形上本体的空泛化。天理的这双重属性,决定了人的道德修养的必要性。人的现实存在受制于不完善的气质之性,表现为物欲遮蔽和认知偏颇。为此,人必须通过修养工夫,克服气质偏差,使内在于个体的天理获得现实展开的通道。人对天理的信仰不是服从外来的他者,而是发自内心的对于天理的向往和追求。这种追求,就是主敬涵养、格物致知的修养工夫。

正是理气论、心性论、修养论等学说勾勒出朱熹理学的基本框架。将这些理论运用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就形成了黄宗羲在《宋元学案》中所说的“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的朱熹学术思想,构成了严密、完整的朱子之学。总而言之,提出并阐明作为宇宙本体的天理同时也是人性的本体,因此天命之性皆善,但气质之性有恶。在这个逻辑前提下,朱熹建立起融理气论、心性论、修养论等学说为一体的理学思想体系,这就是朱熹将理气论引入人性论的实质和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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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光明日报》2026年2月7日

作者:黎晓铃 余秉颐,分别系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