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在医疗领域,过度医疗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患者权益,扰乱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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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徐洁律师解答:

1、医疗机构若被认定存在过度医疗,首先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过度医疗给患者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对医疗机构进行警告、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3、如果过度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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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洁律师补充:

临床医学非常复杂,每个患者的情况都不一样,即使是同一种病也有不同的表现,同一种病的不同时期治疗方法也不同。很多时候,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都存在试错的情况,也就是说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试错成本是必然存在的,适度检查和过度检查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医师掌握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对其认定是十分困难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主要根据两类证据进行认定:一是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可以对病人病情及对应的医疗费用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二是相应的病例资料,看治疗过程是否符合医疗规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徐洁律师

西南财经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经济法。先后于政府部门和学校任职经济法教师,现四川瀛楷典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工伤等人身损害类案件及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