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67岁男子疝气手术后死亡”事件,近日,广东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对深河人民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5年10月,有媒体报道称,2024年,67岁的钟先生在广东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进行了疝气手术,因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不当导致小肠穿孔,继而感染,造成多器官衰竭后死亡。之后,广州市医学会出具的鉴定书显示,深河人民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患者在疝修补术后出现肠瘘,继发腹腔感染,引起小肠出血伴炎症、心肌出血、肺出血等,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其死亡与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深河人民医院在本医案中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广州医学会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关于钟某某医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问题的复函》显示,有“违反外科操作规范,术中操作不当,术中误伤小肠;违反值班和交班制度,夜间病情变化时,值班医生未到现场查看患者,存在病情观察不到位;违反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病情变化后抢救欠及时,延误了抢救时机,以致发生了不可逆的感染性休克最终患者死亡”。
上述《行政处罚书》称,调查表明,该院医务人员张某某存在违反外科操作规范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违法行为,杨某某存在违反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的违法行为,两名医务人员不同程度违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导致“承担主要责任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发生。调查同时还发现,医生阳某某也存在未严格遵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的行为也属于违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形。
据此,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对深河人民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4万元。
另据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因未严格遵守外科操作规范和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造成医疗事故,2026年1月19日,张某某、杨某某、阳某某均被河源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分别限制执业1年、10月、3个月。(齐鲁晚报)
编辑:李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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