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8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予公告:

一、交通违法抓拍地点:

1.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东北30米(1、2车道);

2.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东北30米(3、4车道);

3.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西南30米;

4.天水麦积中心大道石佛路西北30米;

5.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石佛路东南25米;

6.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石佛路东北25米;

7.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石佛路西南25米;

8.天水麦积中心大道颍川西路西南30米。

二、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

三、启用时间:

2026年2月13日0时

四、处罚规定

以上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现对社会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7天(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公示后将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5日

来源:麦积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