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一夜之间,3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点名。

亚辉龙、天晟新材被启动立案调查,ST福能则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亚辉龙被调查,源于一个月前公告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嫌误导性陈述。这份协议与“脑机接口”概念紧密相连,亚辉龙将合作方脑机星链描述为一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并称其已开发出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

天晟新材被立案则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公告具体方向。

被正式给予行政处罚的ST福能,涉及原子公司深圳市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财务造假。该子公司于2020年虚构一笔并不存在的采购业务,导致ST福能当年虚增利润3579.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亚辉龙、天晟新材被立案调查,截至2月6日,2026年以来已有8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被立案。

ST福能更是成为开年以来第11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

这意味着,2026年至今,平均不到5天即有一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被立案调查,平均约3天即有一家被行政处罚。

这一系列监管动作表明,以“零容忍”为基调、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新常态已全面确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夜间2家公司被立案,涉脑机接口等

继2月5日上市公司倍轻松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2月6日晚间,又有两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

一家是天晟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另一家是亚辉龙,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嫌误导性陈述

同样是被立案调查,两者有不小的区别。天晟新材的立案调查消息由上市公司自行公告,其立案原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也是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常见的情形之一。从既往案例来看,此类立案调查背后的问题可轻可重,财务造假、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皆为常见原因。

与之相比,亚辉龙的立案调查则较为特殊。

一方面,其被立案消息由证监会官网发布,足见该案的重要性。

实际上,截至2月6日,2026年以来已有8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四家的立案调查消息由证监会发布。除亚辉龙外,其余三家为容百科技、向日葵、天普股份。

另一方面,亚辉龙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嫌误导性陈述,这与1月14日被立案的向日葵以及1月18日被立案的容百科技相同。不到一个月,3家公司因误导性陈述被接连立案,意味着误导性陈述已成为证监会监管的重点。

具体来看,亚辉龙的误导性陈述源于2026年1月7日公告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这份协议中,亚辉龙宣布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以及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亚辉龙将合作方脑机星链描述为一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并称其已开发出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

然而,这份公告的描述在当天晚间便出现了关键性修正。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亚辉龙紧急发布补充公告,大幅修改了先前措辞。补充公告澄清,脑机星链目前在研产品的技术路线实际仅为非侵入式技术路径,尚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且其相关产品均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部分产品尚处于早期研发或临床前阶段。亚辉龙同时坦承,合作方成立时间短、规模较小,且这份框架协议尚无实质性合作内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如今被证监立案调查,亚辉龙彼时的这一公告,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同样因涉嫌误导性陈述而被调查的容百科技,是因为1月14日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向日葵则是由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的重组预案中,重组标的的实际产能和业务模式近期引发市场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从相关公告发布到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所涉时间均不长:亚辉龙用了1个月,容百科技仅用了4天。向日葵则因4个多月前的重组标的近期引发质疑,其被立案距离受质疑的时间同样很短。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在对某家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之前,通常已经掌握一定线索乃至证据。由于不同类型问题的取证难度存在差异,因此从公司问题发生到被立案调查的间隔时间有所不同。

从客观数据来看,证监会启动立案调查的速度确实在提升,从年内数据来看,被启动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也有所增加。按照截至2月6日已有8家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物新被立案来计算,平均不到5天即有一家公司被立案,监管之严可见一斑。

从立案调查原因来看,则较为多元,主要包括四大类型:一是如亚辉龙、容百科技、向日葵,涉嫌误导性陈述;二是如倍轻松实控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三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天晟新材、荃银高科、宝馨科技及其实控人均属此类;四是涉嫌重大遗漏,以天普股份为典型。

这一系列动作清晰表明,资本市场的“零容忍”监管态势正在全面升级并落到实处。监管的“颗粒度”正在不断细化,触角深入至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更具体、更隐蔽的信息披露瑕疵,同时加大对操纵市场等恶性行为的打击力度。

ST福能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是年内第11家

就在亚辉龙、天晟新材被立案调查的当日,上市公司ST福能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ST福能的问题源于其已剥离的原子公司大宇精雕。2020年6月,大宇精雕与客户重庆中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光电”)串通,通过虚构一笔采购业务,将资金支付给重庆中光电。随后,重庆中光电再将资金作为“货款”转回给大宇精雕的供应商,从而完成资金闭环。通过这一系列操作,大宇精雕在账面上凭空确认了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这一操作对ST福能合并报表造成了重大扭曲:

2020年:共虚增利润总额约3579.8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虚增金额占ST福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意味着若剔除造假部分,ST福能当年实际业绩可能已为亏损。

2021年:其对前期虚增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又导致当年虚减利润总额约2265.0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64%。

受此影响,ST福能被处以650万元罚款,同时被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证监会向上市公司开出的罚单中,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罚款规模并不少见。ST福能650万元的罚款属于相对较低者。这与ST福能实际造假金额相对不高,以及涉事子公司已从上市公司剥离等因素相关。

ST福能所持有的涉事子公司大宇精雕全部股权,已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部出售。目前ST福能的主业为新能源电池自动化装备,与大宇精雕已无关联。

而ST福能之所以被“戴帽”,即源于大宇精雕财务造假,ST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按照最新规定,涉及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ST时间不得低于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ST福能利润徘徊在亏损边缘。其曾在2021年、2022年连续每年亏损超3亿元;2023年扭亏,2024年保持盈利。然而,2025年前三季度,其再度出现2000万元亏损,经营压力再次显现。

另一个值得关注之处是,ST福能已是2026年以来第11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其余开年以来被正式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还包括*ST长药、ST尔雅、ST惠伦、聚石化学、朗进科技、江苏阳光、西藏珠峰、宝新能源,以及退市公司普利制药、元成环境。

这些公司暴露出的问题各有不同。其中,系统性财务造假是性质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一类。例如,*ST长药在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连续进行虚假记载,该行为已直接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已退市的元成环境不仅多年财务造假,还涉及欺诈发行,最终公司和实控人合计被处以近8000万元的罚没款,实控人更是被采取了长达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类案件通常具有造假周期长、涉及金额大的特点,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资金占用与违规关联交易是另一类常见问题,直接反映了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核心缺陷。朗进科技、ST尔雅、江苏阳光等公司均存在大股东或实控人将上市公司资金挪作私用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对资金占用问题监管的持续收紧,此类情况已显著减少。许多此前占用资金的大股东已逐步归还相关款项。近期因此受罚的案例,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出清。

从发现线索立案调查,到最终作出行政处罚,监管的响应速度正在加快。这标志着监管正通过一项“系统性工程”,重塑市场整体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