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删除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中的“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该公告出台后“滴滴普票”是否能作为进项抵扣说法不一。国税总局今天更新了新华社的报道《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增值税电子普票可以抵税》,意味着执行口径统一啦,滴滴普票如果列明了员工身份信息也可以抵扣。各位朋友们出行的时候注意哦,要想作为进项税抵扣,在开票的时候就要注意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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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现规定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 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发票上列明或包含的增值税税额;
  2. 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原规定

六、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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