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陷阱:
图源:Foreign Policy
(一)立论起点:美国的、西方的而不是世界的
亨廷顿对此早有预见,他提出“世界秩序的重建”,既隐喻了西方主导的世界帝国秩序的瓦解,又设想了基于西方核心势力范围的帝国守成方案:“西方若想尽量减少损失,就必须在与其他社会打交道时,巧妙地将其经济资源作为胡萝卜和大棒来应用,以促进西方内部团结并协调其政策,既使得其他社会很难挑起一个西方国家反对另一个西方国家,又促进西方能够充分利用非西方国家之间的不同。
3 变种:后亨廷顿时代的“冲突论”陷阱
(一)双重遮蔽:从西方阶级矛盾到全球不平等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尽管二战后和冷战期间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改良政策缓解阶级矛盾,但其社会内部的两极分化越来越突出,阶级矛盾的程度实际上在加深。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居于财富顶端的10%家庭拥有美国家庭总财富的67.2%,居于底层的50%家庭仅占2.5%。在此趋势下,为了避免阶级问题变成针对精英统治的一把利剑,美国精英们选择性地“遗忘”阶级叙事,心照不宣地维护资本主义体制的合法性。
总的来看,左右两翼都以“代表美国人民”的名义,策略化、工具化地运用身份政治制造“为民请命”的斗争场景,实际上造成相互消耗、政治空转的效果,到头来并不解决实际矛盾问题,反而导致“解决问题的政治”进一步衰落。
大卫·莱恩(David Lane)认为,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将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便于跨国资本越过国家主权实现财富剥夺和全球积累,加剧各国内部和世界范围内的贫富分化,使许多国家陷入公共福利危机。大卫·哈维(David Harvey)进一步指出,这种隐蔽的利益攫取机制,是一种极不对称也不均衡的交换关系,本质上是以损害其他国家为代价,来增强少数特定国家的财富和福利。
因为在这个声称“基于规则”却以实力为基础的、少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中心位置的失衡体系中,规则由体系主导者制定,超额利润也主要由主导者占取。正如格雷厄姆·艾利森坦言:“他们(美国领导人)认识到霍布斯式丛林世界中的权力现实,在那里做狮子比做羔羊更好。华盛顿老是想通过描绘这样一个世界来调和这种紧张关系:美国是一个仁慈的霸主,充当着世界的立法者、警察、法官和陪审团。”这种不平等的结构及规则制度安排,已成为世界发展的障碍,正是国际冲突的真正根源。
(二)制造敌人:“冲突论”的变种及其认知陷阱
首先,在发展问题上,西方舆论场上长期流行两种看似矛盾但颇为互补的反华论调——“崩溃论”与“威胁论”。按照这类叙事,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是“拖累”世界,发展良好是“损害他国利益”,无论好坏都被指责为问题制造者。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中国进一步发展同各友好国家之间互利共赢的经济合作,为化解全球经济危机、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带动广大后发国家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却被西方主流媒体恶意地贴上“新殖民主义”(Neo-colonialism)标签。
从具体实践看,中国不仅为其他国家提供解决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民生福祉、科技创新、环境治理等方面难题的可取之“道”,更在“术”的层面付诸实际行动,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合作倡议及机制安排,与世界各国围绕经贸、资源、技术、资金、人才等各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互惠合作,给予其他发展中国家大量支持和帮助,实实在在共享发展成果、造福各国人民。这些实效充分说明“全球发展倡议”的可行性和生命力,尤其在逆全球化思潮泛起、贸易保护主义升级、经济霸权肆意横行等严重阻碍全球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下,这一倡议为世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希望。
作为全球发展的必要前提,“全球安全倡议”着眼于国际秩序动荡变革期的安全忧患,形成“六个坚持”(即“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的安全原则,所要应对的是全球高风险形势下各种冲突乃至战争危及世界和平稳定的问题。
从具体实践看,中国以身作则,积极开展全球安全领域重点合作,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倡导大国带头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推动政治解决国际和地区冲突问题,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区域国家加强安全对话与合作,共同应对和解决跨国犯罪、反恐斗争、信息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安全、外空安全、卫生安全、粮食和能源安全等一系列全球性安全问题,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关键力量。
其核心主张是“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所要解决的是当前全球治理中存在的系统性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问题:一方面应对国际体系被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左右的现实,强调各国主权平等,避免歧视性、排他性安排,提升全球治理体系及机制的开放度和公平性;另一方面应对多数国家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长期被排除在全球治理过程之外的现实,通过改革全球治理、增强这些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提升全球治理体系及机制的代表性与合法性。
从具体实践看,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在国际事务中秉持公道、伸张正义,以实际行动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决反对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积极推动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有力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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