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发布2026-02-07 21:25:57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市民朋友广为关注的话题
增城哪些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到哪些正规的销售点购买?一起来看看~
增城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12月27日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定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目前,该通告仍在有效期内
根据通告增城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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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75个正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
1月26日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 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汇总表大家请认准这些正规渠道严格按照燃放说明进行安全燃放 对燃放后的烟花爆竹及时进行清理 共同营造 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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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增城持续推进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违规储存、私藏私售等行为筑牢节日安全屏障
法律明令禁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利用互联网发布销售、推广烟花爆竹信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正确购买烟花爆竹认准合法渠道
市民若需购买烟花爆竹,请务必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贴有合格标识、包装规范的产品,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切勿通过微信、短视频平台等私下交易,谨防购入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举报途径:110报警电话或属地派出所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线上线下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线索,携手共创平安、祥和、绿色的新春佳节。
消防普法
售卖烟花爆竹需要取得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能在网上进行买卖吗?
如果商家在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 源: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消防、中国广州发布、广州日报
编辑 :刘晓雯
责编:黄家荣、林汝嫦
审核 :张冬泉 、张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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