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31岁的女子张晓与32岁的余涛办婚礼41天后,余涛因车祸离世,遗留各项财产超过400万元。张晓以余涛妻子的身份提出,希望从余涛遗留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给她作为补偿。
“没领结婚证”竟成了她争取补偿的“致命”漏洞。近日,张晓对极目新闻记者称,在余涛百天祭日当天凌晨,她遭到闯入婚房的4名男子辱骂、损坏物品,其被赶出余家。张晓认为,余家一分钱都不想补偿给她,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余涛家属否认“一分钱都不想补偿”的说法。家属称,协商补偿期间,张晓抱着余涛的遗像在村里游走,拿着喇叭诉苦,彻底激怒了余家人。这让余家人压力很大,不得已才走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目前,双方涉及3个诉讼案件,一切等待法院公正的裁决。
张晓和余涛都是朔州市人。2023年11月,两人经老家媒人介绍认识,彼此印象不错。在此之前,他们各自在北京独自打拼,张晓从事审计工作,余涛是程序员。
张晓称,两人发展成恋人后感情快速升温,在2024年发生了亲密关系。他们彼此坚信,遇到了那个“对的人”,以结婚为目的继续交往。同年,两人一起租房同居,感情在相互扶持中日益深厚。
张晓的月薪低于余涛,但余涛每天下班很晚,周六还要加班。因此,日常的生活起居、买菜做饭等由她主要负责。张晓还帮余涛打理网店副业,二人共同开证券账户理财,也由她负责管理。她称,同居期间,两人财产混在一起,日常互有转账。
在张晓看来,两家人在老家见面后,男方家人认可了她,其父母也认可余涛为“准女婿”。2024年4月,两人去太原看婚房,最终定下一套上百平方米、总价136万余元的期房,首付41万余元、月供5000多元,“前期由余涛担负,他离世后我还了一段时间房贷。后来这套房由婆家人接手了。”
2024年10月4日,两人在朔州老家举办了订婚仪式。2025年2月,余涛重新找工作,连续数月处于求职低谷期。张晓安慰对方“不着急,慢慢来”。
2025年5月7日,两人在朔州老家举办婚礼,宴请了双方亲友,正式开启婚后生活。张晓称,婚礼前余涛给她转账18.8万元,订婚前娘家父亲还给她转账10万元,“这两笔转账都没明确用途。这些钱混在一起,办婚礼时用了一部分。”张晓提到,两人原本约定在同年5月20日领结婚证,余涛突然接到通知,当天要去新公司入职,“这份新工作是他耗费心力才找到的机遇,格外珍视,我们便商议后续再选吉日补领结婚证。”
彼时,两人沉浸在新婚的甜蜜中,规划着攒钱还房贷、备孕。2025年6月11日,余涛在北京骑摩托车上班途中意外出了车祸。张晓称,接到消息后,她瞬间崩溃,第一时间赶往医院,缴纳急救费用,颤抖着签下了病危通知书。很快,余涛的母亲从朔州老家赶来,他的弟弟也从外省赶来医院。
张晓提到,两家人日夜祈祷奇迹发生,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们也不放弃。遗憾的是,7天后余涛因伤势严重难以逆转,不幸离世。
经张晓梳理,因余涛车祸,家属将获得300多万元的赔偿款。她提供的资料显示,赔偿款包括个人购买的意外保险理赔100万元,车祸保险理赔168万余元,工亡赔偿金预估为百万元左右。张晓称,从同居到余涛车祸期间,两人手机绑定的账户中有一些存款,此外在太原买房还支付了首付和月供。这几项加起来,余涛遗留的财产超过400万元。
在等待各项赔付的过程中,张晓发觉余家突然开始疏远自己,余涛的手机也被“婆婆”拿走。余家人反常的态度,让张晓的父母很生气,他们支持女儿争取应有的权益,希望双方好聚好散。
张晓认为,她虽和余涛没有领结婚证,但两人已同居,还举办了订婚、结婚仪式,她也为余涛送了终,“从情理和风俗上讲,我就是余涛的妻子,有夫妻之实,也尽到了妻子的义务。”因此,张晓提出,希望余家从余涛遗留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给她作为补偿。
张晓提到,令她最心寒的是,2025年9月24日是余涛去世百天的日子。当天凌晨,4名男子来到余涛老家的房子“闹事”,婚房里的物品被损坏,她被赶出余家。而当天,她“婆婆”已外出多日,并不在家。
其间,张晓查询得知,余涛的意外保险和车祸保险理赔款早已打到余母的账户,而工亡赔偿金是否到账,至今仍不明确。“婆家人一分钱都不想补偿给我。”张晓恍然大悟,“没领结婚证”竟成了自己争取补偿的“致命”漏洞。至此,双方的关系彻底破裂。
记者获取的朔州市朔城区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余涛母亲诉请法院判令张晓返还彩礼18.8万元,所包的红包19267元,加上五金费用、其他转账和利息,合计49.7万余元。
余母认为,两人未领结婚证是张晓的原因,余父已去世,余涛无子女,自己是余涛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张晓收取的彩礼及财物属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
张晓辩称,余母并未实际支付彩礼;她与余涛同居后又以结婚为目的共同生活,各项费用支出均以共同财产形式混同,日常转账为一般性赠与,不应返还;两人虽未领结婚证,但她尽到了妻子的义务;余母无法证明转账性质。
朔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实际给付被告彩礼,故原告主体不适格。2025年11月14日,该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余母的起诉。
余母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朔州中院。余母的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法院裁定;指令朔城区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或由朔州中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她认为,余涛的18.8万元转账符合彩礼的习俗特征;张晓关于赠与的抗辩不成立,属不当得利。她还通过发红包给了张晓19267元的“见面钱”“改口钱”。
朔州中院认为,在案证据可初步证实余母是本案原权利人余涛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余母承继了本案涉及的婚约财产返还请求权,是本案的适格原告;朔城区法院驳回余母的起诉欠妥,予以纠正。
2026年1月16日,朔州中院裁定:撤销朔城区法院上述裁定;本案指令朔城区法院审理。
张晓表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裁定,意味着她被婆婆起诉的案子要重新审理。她无法接受婆家要求其退还所谓的“同居期间的全部花费、转账及彩礼”。她与余涛在一起后的开销,包括订婚和办婚礼的费用,几乎是用两人奋斗所得共同支出的,“婆婆从未实际向我支付彩礼。”
2025年底,张晓将余母诉至法院。张晓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朔城区法院判令被告返还两人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30余万元、证券投资账户盈余7.4万余元,判令被告给付余涛车祸各项理赔款的50%,判令分割两人买婚房已支出钱款的50%,共计200多万元。目前,该案已开庭,暂未宣判。
张晓表示,她了解到,此前国内已有类似判例,因此她会坚持应诉和起诉对方,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采访中,提及余涛因车祸离世并与儿媳妇张晓对簿公堂,余母情绪激动。经记者沟通,余涛的妹妹余女士作出了回应。
余女士称,余涛是长子,是家里的顶梁柱。他生前工作勤勉,生活节俭,在北京租住的房子只有7平方米,还是水泥地面。余涛生前和张晓在一起时,余涛花了不少钱,余家人并未干涉,双方正常相处。
没领结婚证,余家是否认可张晓为儿媳妇?余女士未正面回应,并称:“我大哥离世后的一段时间,我们和张晓还是一家人,挺和气的。”
余女士否认“余家一分钱都不想补偿”的说法。她称,余涛的意外保险赔偿款和车祸保险赔偿款确实已打到母亲的账户。自从第一笔款到账后,张晓就各种暗示这些钱该如何处置,后来张晓及其父母隔三岔五住在余家,“我妈这才去外面住。我妈确实提过要补偿30万元,只是还处在悲痛中,没精力去处理这件事。”
余女士和余母表示,目前双方涉及3个诉讼案件,一切等待法院公正的裁决。
记者了解到,上述村干部已于近日卸职。这名前村干部称,村委会曾组织双方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建议双方通过诉讼解决。在他看来,两人虽无结婚证,但已同居且办了婚礼,女方还送了终,存在事实婚姻,“怎能不算儿媳妇?婆家多少应该给一些补偿。”对于张晓抱着余涛遗像在村里游走诉苦、4名男子凌晨到婚房“闹事”,他表示不便评价。(文中张晓、余涛为化名 极目新闻)
编辑:谷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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