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天津首例不满16岁行政拘留案例:
2026年1月,天津15岁的少年李明(化名)伙同一名17岁的同伴,从外省流窜至此,对停放在路边的10余辆豪华汽车下了黑手。他们用破坏性手段撬砸车窗,盗走项链、现金等贵重财物,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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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报道
这起案件,本来可能会像过去一样,因为作案者是未成年人而一放了之。但是,这次却有了不同的结局。
案发后,天津警方迅速行动,跨省追捕,将李明抓获归案。
尽管他没有满16周岁,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但行为性质恶劣。性质为跨区域结伙、破坏性手段、造成重大损失,完全符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情形。
依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条例,警方对李明作出了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决定,并立即投送执行。
这是新法实施后,天津市首例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过去,“他还是个孩子”,常常变成一些未成年人肆意妄为的挡箭牌,法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往往不执行拘留。
正因为如此,导致部分少年心存侥幸,认为年龄是自己的免罚金牌,甚至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新法的出台,无疑精准地填补了这一漏洞,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年龄不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
而这起案例的处理,不仅是对李明个人的一次深刻惩戒和矫治,更是对所有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一种警示。
无论任何违法行为,无论年龄大小,都将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不是对未成年人的苛责,反而是真正的爱护与保护。
那些可能滑向深渊的年轻身影,通过这样的惩戒和矫治,引导他们敬畏法律、严守规矩,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信息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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