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留言:信丰嘉福未来城小区部分业主反映的 “未获同意强制成立业主委员会” 。

官方回复:

经核查,嘉福未来城小区目前房屋出售并交付的建筑物总面积已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确实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此前,小区已进入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组建阶段,但过程中部分业主提出异议,认为自身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障,对筹备工作提出不同意见。信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后作出专项处理决定:一是立即中止本次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解散当前筹备组;二是坚持 “业主自愿、民主协商” 原则,下一步是否继续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充分保障业主的决策权。来源问政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