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老婆收的,我根本不知道!”

“是司机背着我打的旗号,我没拿一分钱!”

在职务犯罪庭审中,这种辩解比较常见。法律将这些身边人定义为“特定关系人”。

特定关系人收钱,官员是否构成受贿?张智勇律师认为,这绝不能搞“连坐”,必须看证据链是否形成了“通谋”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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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辩点:官员的“明知”

受贿罪是故意犯罪。如果官员对身边人的收钱行为确实不知情,那么他就不构成受贿罪

在阅卷时,可重点审查三个时间节点的证据:

1.事前有无“招呼”:行贿人是否直接向官员暗示过“家里那点事我处理好了”?如果没有,官员的知情权存疑。

2.事中有无“传递”:特定关系人收钱后,是否告知了官员?实务中,很多家属为了私房钱选择隐瞒,这就切断了官员的犯罪故意。

3.事后有无“兑现”:官员是否因为这笔钱,违规为行贿人办了事?如果官员是公事公办,且不知道背后有利益输送,那么权钱交易的链条就是断裂的。

二、罪名之辩:“共同受贿”还是“利用影响力受贿”?

这是一个极具技术含量的定性辩护,直接决定刑期长短。

· 情形一:共同受贿(重罪)
官员知道家属收钱,且利用职权办事。两人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均为主犯。

· 情形二:利用影响力受贿(轻罪)
家属背着官员,狐假虎威收钱,官员不知情。此时,官员无罪;家属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期低于受贿罪。

在口供“一对一”的情况下(家属说说了,官员说没说),律师必须深挖客观证据。如果家庭财务独立,且官员没有使用过这笔脏款的痕迹,律师应当坚决主张官员无罪,家属定性为利用影响力受贿。

【律师实务锦囊】

法律不讲连坐,只讲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家属参与了权钱交易的“合谋”,仅仅是事后知情或被动保管,可坚决做无罪或罪轻辩护。法律讲究的是证据确凿的“共谋”。切勿因为道德压力而放弃法律上的辩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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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