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末年初,年味渐浓,烟花爆竹作为传统民俗符号,承载着大家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为切实守护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已发布《关于全县范围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了禁放区域、限放时段及合规燃放要求。近期,我们发现部分群众提前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违反了通告规定,也可能引发噪声干扰、空气污染、火灾事故等问题,影响邻里安宁与公共安全。在此,我们向全县群众发出如下倡议与告知:
一、严守规定,合规燃放不越界
请大家严格遵守通告要求,在限制燃放区域(东至忻保高速岢岚互通出口、西至镇西路和032乡道交接点、南至岚漪大道、北至s218镇西路)内,仅在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等法定时段燃放;其余时间及全县禁放区域(含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区等9类区域),坚决杜绝燃放行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类考试期间,全县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共同守护蓝天净土与考试环境。
二、选对品类,安全燃放守底线
燃放时请选择《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C、D级产品(新规范实施后按新规执行),坚决不购买、不燃放超标、违禁烟花爆竹。燃放前仔细阅读燃放说明,在空旷、安全的场地规范操作,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绿地、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不在屋顶、阳台、构筑物内燃放;未成年人燃放须由监护人全程陪同,燃放后及时清理废弃物,杜绝安全隐患。
三、文明践行,共同守护好家园
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烟雾会加剧空气污染,噪声会影响老人、病人、学生等群体的正常生活,违规燃放更可能引发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请大家自觉摒弃提前燃放、违规燃放的陋习,主动向家人、亲友宣传禁限放规定,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若发现违规燃放、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10(违规燃放)、12345(非法销售储存运输),携手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民俗之美,在于文明传承;年味之浓,在于平安祥和。让我们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将对新年的美好期盼融入文明践行中,用实际行动守护岢岚的蓝天碧水与平安安宁,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文明、舒心的佳节!
特此告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