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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诚信而不信的人,本文中的"老赖”特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清偿债务等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

常在车站见一类人,衣衫颇光鲜,昂首阔步入那高铁站,刷证过闸,往那商务座去,气派得很。然而细察其身后,或许便跟着几位眼巴巴的债主,或是拿不到工钱的民工。这类人,便是市面上所称的“老赖”了。他们欠着债,却依旧坐着高铁,乘着飞机,住着酒店,仿佛那判决书只是一张废纸。于是便有人问:难道便任他们这般逍遥么?自然不是的。现今的法网里,早备下了一根专门的鞭子,专抽这等行径,其名便是“限制高消费”。

这“限制消费令”,绝非一纸空文。它如一道无形的锁,一旦戴上,便叫那惯于潇洒的“老赖”寸步难行。莫说高铁、动车的一等以上座位,便是飞机的舱门,星级酒店的门厅,高尔夫球场的绿茵,乃至那新车的展厅,皆对其关闭了。他若想子女读那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亦是不能。这措施,直将“体面”从其生活中剥离,使其在消费上“返璞归真”,倒逼其正视那笔拖欠的债务。古人云,刑不上大夫;而今之法,却是“限”专治“赖”。

但“老赖”之所以为“赖”,便在于其总有几分“聪明”。他们或将自己的财产转到亲朋名下,成了“净身出户”的假象;或躲藏起来,玩那“人间蒸发”的把戏;更有甚者,竟偷偷用他人的身份证件购票,妄图金蝉脱壳。这些伎俩,在从前或能得逞一时,仿佛真能“逍遥法外”。然而,执行查控系统如今已如天网恢恢,关联账户、虚拟交易、甚至隐秘行踪,皆在法眼之下。一旦发现违反“限高令”的行为,轻则罚款、拘留,重则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便要踏入刑事的门槛了。真可谓“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权利需自己主张,而违法者也终将自缚。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王丰小律师认为,限制高消费措施的精髓,在于它精准地打击了部分“老赖”维持其表面体面与便捷生活的命门,将无形的债务压力转化为具体可感的出行困局与社会评价降低,是民事强制执行体系中一记有效的“攻心”手段。它昭示着一个朴素的道理:在现代信用社会,失信的成本,必将覆盖其生活的方方面面。

那么,作为债权人,当如何挥起这根鞭子?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王丰小律师建议,万不可赢了官司便觉万事大吉。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应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明确请求法院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积极向法院提供“老赖”的行踪线索与高消费情报,例如其常乘坐的航班、出入的场所,协助法院进行精准打击。须知,这根法治的鞭子,就挂在法院的墙上,但须由权利人主动伸手去取下,方能鞭鞭到肉,击破“老赖”那虚伪的逍遥。

看罢这些,再回望车站。那些仍试图蒙混过关的“老赖”们,脸上的从容或许该换作惶惑了。因为这高铁的自由,已不再由一张车票决定,而系于其对法律与债务那份早已遗失的敬畏之心。社会的公平,正是在这一点一点的限制与执行中,得以艰难地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