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近日,日照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某某与被执行人李伟、王田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日照中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伟,男,1985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高兴岭村37号,公民身份号码3711021985****4710。
被执行人:王田田,女,1991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汾水村,公民身份号码3711021991****3540
尚未履行标的:本金1820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1)日仲字第0866号裁决书
举报电话:0633-8775370(张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悬赏期限:至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凡向日照中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日照中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绝对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来源: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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