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里最可悲的,从不是不爱,而是把执念当成深情,把放过当成背叛。”
写下这句通透之语的,是英国文学巨匠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而最能诠释这份通透的,便是他最偏爱却最被低估的作品——《寻欢作乐》。
毛姆的一生满是坎坷与冷门过往:幼年父母双亡,因口吃被寄宿学校的同学肆意嘲笑、孤立,成年后学医却因目睹太多生死而转向文学,甚至曾为生计伪装成间谍游历各国。
他常规的创作,总带着手术刀般的犀利,剖析人性的虚伪、世俗的功利,笔下人物多在欲望与道德间挣扎,满是疏离与悲凉。
但《寻欢作乐》却截然不同,这是毛姆褪去尖锐后的温柔回望,没有激烈的批判,没有刻意的煽情,只有对人性与情感最坦诚的描摹。
毛姆曾直言:“这是我写过最满意的书,因为它写的是真实的人,不完美,却足够动人。”
而这本书最戳人的真相,便是标题里那句直白的感悟——男人的爱或许泛滥,心底的角落却只属于一个念念不忘的人。
小说以作家阿申登的回忆展开,串联起风情万种的罗西、偏执深情的爱德华,核心便是罗西如何成为两个男人心中,那份无法替代的念念不忘,而这份“念念不忘”,从来都不是占有与纠缠。
第一个人物,罗西——标签“清醒的寻欢者”。
罗西出身平凡,没有惊艳的容貌,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身边从不缺追求者。
她嫁给了严谨刻板的爱德华,却从未被婚姻捆绑,后来与洒脱不羁的阿申登相恋,也始终保持自我,即便最终分开,也从未纠缠,依旧带着坦荡,认真过好自己的日子。
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喜好,爱时热烈奔赴,散时体面退场,有人骂她“水性杨花”,可她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始终真诚待人,把“寻欢作乐”活成了不迎合、不妥协的清醒。
这像极了王菲,她一生爱过窦唯、李亚鹏、谢霆锋,每一段感情都全力以赴,不藏私心、不遮遮掩掩,可当缘分尽了,便坦然放手,不诋毁、不纠缠,依旧专注于自己的生活与音乐。
世人总议论她的“冷漠”,可这份不纠缠的清醒,恰恰是对过往最体面的尊重,也让她成为了很多人心中,那个无法被替代的存在——就像罗西,她从未刻意讨好谁,却用最真实的自己,住进了男人们的心底。
念念不忘,从不是强行捆绑,而是即便分开,也能记住彼此的好,尊重彼此的选择,清醒的爱,才是最长久的惦念。
第二个人物,爱德华——标签“偏执的守护者”。
爱德华是个严谨刻板的律师,出身优越、品行端正,遇见罗西后,便彻底沦陷,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全世界。
他为了罗西,愿意放弃自己的原则,包容她的一切,可这份爱,却带着强烈的占有欲与偏执。
他试图把罗西捆绑在自己身边,要求她符合自己心中“完美妻子”的形象,罗西喜欢热闹,他便逼她闭门不出;
罗西有自己的社交,他便百般猜忌、当众指责,最终,这份沉重的爱,把罗西越推越远。
与罗西的清醒相比,爱德华的爱是沉重的、窒息的。
这让人想起李宗盛与林忆莲,李宗盛曾倾尽所有去爱林忆莲,把她写进歌里、藏在心底,可这份爱里,藏着太多的自我与偏执,他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守护”林忆莲,却忽略了她的感受与追求,最终只能在遗憾中告别。
爱德华到最后都不明白,他念念不忘的,从来都不是罗西本人,而是自己心中那个“完美爱人”的执念,他把执念当成深情,最终不仅失去了罗西,也困住了自己。
偏执的爱,从来都不是深情,而是自我捆绑,真正的念念不忘,是放手让对方安好,而不是把对方变成自己的附属品。
写在最后,毛姆在《寻欢作乐》中,最偏爱的人物无疑是罗西,她像一束微光,在世俗的偏见里,清醒地活着,坦诚地去爱,不迎合、不妥协,即便不被理解,也始终坚守本心。
这或许也藏着毛姆自己的向往——他一生漂泊,见过太多人性的虚伪与功利,罗西的真实与清醒,是他对纯粹情感的终极追求。
其实,男人心中的那处角落,从来都不是为“完美的人”预留的,而是为那个最真实、最能触动他灵魂的人。
就像罗西之于爱德华、之于阿申登,王菲之于那些曾爱过她的人,她们不完美,却足够真诚;
不纠缠,却足够难忘。
这份念念不忘,无关占有,无关执念,而是对一份纯粹情感的珍惜,对一个真实灵魂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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