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近日,镇雄一网友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
因生活规划与事务办理需求
想要申请分户
分户申请的核心判定标准究竟是婚姻状况
还是独立生活能力与居住条件?
具体内容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是本地乡镇农村户籍居民,现就家庭分户相关政策事宜向您咨询,具体情况与疑问如下:
本人家庭户籍登记于本地镇内,户内有两名未婚成年男丁(均已年满18周岁),二人现已具备稳定经济收入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生活开支,符合“生活独立”的基本要求。目前二人与父母共同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下,因生活规划与事务办理需求,申请分户,各自独立立户管理户籍。
1. 依据现行分户政策,年满18周岁、生活独立但均未结婚的两名男丁,是否符合镇内分户条件?是否存在“非婚姻状态不得分户”的限制性规定?
2. 若二人长期保持未婚状态直至终身,是否会因婚姻状况限制,终身无法办理分户手续?分户申请的核心判定标准究竟是婚姻状况,还是独立生活能力与居住条件?
针对该网友反映的问题
镇雄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回复如下:
分户不受婚姻状况的限制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二十八条
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
且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
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
具体回复如下
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镇雄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关于您咨询乡村地区分户的问题。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二十八条,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且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
1、同一住所内可按层数、房间数分割,申请人及其家庭拥有实际居住的独立房间;
2、已达成分家(户)协议,或持有人民法院生效的财产分割判决。同时申请分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书面申请;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意见(含村居委会意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
分户不受婚姻状况的限制,若您满足分户条件且需要分户,您可向户籍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分户。2026年1月29日,镇雄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欲将上述情况告知您,多次拨打您提供的电话(197****2539),您的电话处于停机状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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