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如皋市人民法院】
岁末寒冬
年味渐浓
“皋执利剑”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守护公平正义的脚步从未停歇
这一周
他们又有哪些新的动态
一起来瞧瞧
拒不协助执行的案外人被罚
马某某与张某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案外人张某乙出售生猪后,将卖猪价款交由法院保管。但张某乙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出售生猪后擅自处置卖猪收益4万余元。
2月3日下午,执行干警将其传唤到院。谈话中,张某乙抵触情绪较重,对擅自处置4万元卖猪款的行为严重性认识不够,剩余3万元卖猪价款不愿退回。如皋法院向其发出《预拘留决定书》。收到预拘留决定书后,张某乙迫于法律威慑力,连称自己之前不懂法,愿意马上筹款。当晚9点,张某乙家人代为凑齐7万余元。另外,鉴于其此前拒不配合协助执行行为,如皋法院对其司法罚款,张某乙具结悔过并缴纳罚款。
“失联”5年的他被跨省强制传唤…
“成功控制被执行人冯某……”2月3日下午5点10分,执行工作群里传来这样一则好消息,“失联”5年、涉及6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冯某在上海某处被执行干警成功控制。
“你在外面躲了这么多年,欠的是工人工资,还有材料款……”返回途中,执行干警严肃指出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劝导其要讲诚信、有担当。
当晚8时20分,到达法院后,冯某态度有所转变,表示愿意履行欠款,但确实无法一次性拿出全部款项。经执行干警组织协商,晚上9时冯某当场给付4万元欠款,1起劳务合同纠纷执结,剩余5起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并部分履行。针对冯某此前逃避执行行为,如皋法院依法对其开出“司法罚单”,冯某悉数缴纳,并承诺以后积极配合执行。
情理交融解两案
涉及黄某与周某的两起合同纠纷,干警孙柳介绍道:“双方当事人是昔日好友,被告目前一次性履行确有困难,若能达成和解,更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此情况下,孙柳与双方多次电话调解,耐心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向周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失信惩戒、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劝导黄某换位思考,体谅周某生意失败的困难处境。
最终,双方放下心结,周某当场给付1万元执行款,剩余6万余元分期履行。“感谢法官帮忙做工作,给我一个缓冲的机会,我一定按时还款。”周某说道。
来源 | 贾俊辉 刘小芝
版面 | 曹恩妮
审核 | 吴冬冬
审签 | 陆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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