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看似普通的窗口工作,一份看似简单的接件转办职责,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竟能衍生出超过1600万元的巨额“好处费”。这样一件魔幻感十足的“小官巨贪”案,近日被公之于众。
据《辽宁日报》2月7日报道,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辽宁省委巡视组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同步联动全省开展了专项巡察。其中,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的案情尤为典型。他利用受理和转办审批材料的职务便利,明目张胆地实行“送钱当天办、不送钱就刁难”的办事规则,在八年时间里累计收受好处费高达1614万元。
我们来算一笔账:1614万元,平均到每年超过200万元,如果按工作日粗略计算,日均敛财约8070元。这笔巨款与一个窗口工作人员的薪资水平形成了刺眼的对比。
网友们气愤不已,评论说“这是把政务大厅当自己家银行了?”“每天进账比普通人一个月工资还多”“这么明目张胆,为什么8年都没被发现?”
这背后暴露的监管漏洞,恐怕难以用简单的“疏忽”来解释。要么监督“走过场”,要么制度有“暗门”,让本应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成了个别人捞钱的工具。
针对王某某的行为,律师分析指出,其身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贪污或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即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而王某某远超这一标准,依法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微权力”养出“巨贪鼠”,政务窗口成了个人的“提款机”。说到底,办事流程不透明,监督就会失灵;权力哪怕再小,失去约束也会疯长。监督的“探照灯”只有常亮不熄,才能防止任何角落滋生腐败的阴影。
文章综合自央广网,辽宁日报,红星新闻,极目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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