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周泽臣先生、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郎克斯之全资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郎克斯”)向大丰农商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苏州郎克斯为此笔授信提供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本公司与周泽臣先生为此笔授信按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55%,本金最高不超过1,100万元,周泽臣先生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45%。
上述授信期限至2029年1月13日,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江苏郎克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304.3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担保余额人民币2.5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余额1.3亿元;新增额度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98亿元。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包括代开保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和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郎克斯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苏州郎克斯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
6、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三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日起三年。
(二)哈森股份和周泽臣最高额保证合同
1、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郎克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周泽臣;
3、债权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55%,周泽臣先生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债权本息未清偿部分的45%。
6、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三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江苏郎克斯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江苏郎克斯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实时监控其生产经营、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等情况。针对本次担保涉及的授信事项,苏州郎克斯为其提供全额担保;同时本公司按照55%比例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100万元的担保,江苏郎克斯间接股东周泽臣先生按照45%比例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9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954.9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9.64%;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30%。前述担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0万元。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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