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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局):

现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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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