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义说的技术获取实际上不是法律权利的概念,而是国家、企业与经济体公平获取、转化迭代核心技术的综合能力与制度保障,是数字时代的基础性发展权。
比如,经济体内的企业是否能平等的接入全球前沿技术(如AI、芯片、算力、工业软件)体系。再比如,一个经济体能不能拥有自主研发、突破核心技术的自主权,以及在全球产业链中能不能合法使用和授权专利、共享技术溢出、转化技术成果的权利,而不是被限制或者被不法取得。
尤其是,当下的Ai智能和芯片技术已经成为全球下一代“技术革命”的核心,技术获取权决定了经济主体能否参与高端产业分工、分享技术红利,从而直接定义自身发展的上限。
一、孙正义的观点是否成立?
从经济学理论与现实规律看,首先,以获得多次诺贝尔奖的内生增长理论表明,技术进步和创新是长期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而技术获取权就决定了技术积累速度与转化效率,获取权差异会形成“强者愈强”的自我强化循环。
其次,全球价值链分工下,掌握技术获取权的国家会占据研发、设计等高附加值环节,攫取超额利润,而丧失获取权的主体被锁定在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利润会被持续挤压,直到被机器人全面替代!
而这样的话,国际分工位势差距会不断拉大,再者,数字技术的规模效应与边际成本特性,让技术获取权的微小差异快速放大为经济鸿沟。
要知道,如果AI、算力等技术一旦形成垄断,后来者的追赶成本呈指数级上升,而且技术底层实际上会完全依赖于原创。
此外,路径依赖与锁定效应也意味着长期失去技术获取权会陷入技术依附,创新的方向都会长期陷入跟随,而无法主导创新,产业转型与升级通道被堵死,经济差距呈现不可逆扩大。而且,我们都知道,技术溢出效应的不对称性,获取权不足的国家不仅无法吸收先进技术,反而会成为数据、市场的供应方,进一步加剧全球经济不平等,当年苏联就是在被西方的“巴黎俱乐部”封锁下,导致技术路径长期陷入自我封闭。
二、技术获取权差异会从何而来
通常而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际上长期发展失衡原因就是研发投入与基础能力失衡,发达国家长期高强度投入基础科研与核心技术研发,积累专利、人才与生态优势。
而这种知识产权与技术管制壁垒一旦确定,高标准的知识产权规则、出口管制、技术封锁会人为切断技术流动,并成为武器化,成为长臂管辖的工具,导致供应链会被刻意切割。
最后,由于人才与数据要素单向流动,高端人才长期看会向技术强国集聚,数据被头部平台与国家垄断,技术治理规则主导权发展会持续不均,而发达国家也会继续控制标准、算法、安全规则,弱势方被动适配。
我们看到美国当下在半导体、Ai领域依然具有最大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密度!
三、孙正义在和谁说
一是说给推行技术霸权的国家听,呼吁其停止技术封锁与脱钩,避免全球产业链断裂、共同付出增长代价,作为全球商人,他最烦的就是全球布局被政策打断,但又不敢明说。
第二,是给广大发展中国家听,这些地区长期没有重视技术自主与获取权建设,其实已经陷入低水平的经济依附,看起来很热闹,享受全球红利,实际上已经是事实上的跟不上了。
最后,就是说给日本等中高等科技经济体,提醒其在AI、算力等前沿领域加快布局,避免在技术获取权竞争中被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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