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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晚,南博发布《南京博物院致歉信》,江苏调查组发布《关于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图卷等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通报终于承认庞增和后人庞叔令所言属实,庞家捐赠的《江南春》等五副古画在南博不见踪影。《江南春》70多年流转途径是:庞家→南博→专家鉴定为伪作流转到江苏省文物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伙同其男友王某)→卖给字画商陆某→质押于南京十竹斋→卖于字画商朱某。

通报称,1997年7月初,时任江苏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见到违规调拨至总店的《江南春》图卷标价25000元,将价格偷改为2500元。便安排其男友王某的同事陈某某出面以2250元买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

事后,张某让男友王某谎称《江南春》系祖传,卖给字画商陆某。2016年起,陆某将《江南春》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9月,陆某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遂留存十竹斋公司。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既然通报说“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文物管理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如今,江苏调查组已经把《江南春》的来龙去脉说出来了,吴钩不妨斗胆谈谈自己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事发后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一张“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票”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但通报称1997年7月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显然,补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可是,《江南春》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何在2001年要补上呢?这张发票是2001年补的,还是2025年底事发后补的?是谁在主使下补的?一个价值连城的文物,一个区区保管员兼销售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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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震惊的是,2025年年末,事发后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南博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问题是,此事已经过去快30年了,现在的南博为何要掩盖真相?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有多大的能量,居然能让堂堂南博不惜代价为她背书,你信吗?

价值连城的《江南春》被鉴定为“伪作”是调拨、流转到文物总店,当作赝品出卖的关键环节,通报对此为何一字不提?把真迹鉴定为“伪作”的目的是什么?南博两次聘请那么多顶级专家来鉴定,难道背后是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

更为震惊的是,早在2016年9月,上海《东方早报》报道说:“庞增和的遗孀王念瑛和女儿庞叔令屡次向南博申请公开捐赠古画账目等信息无果。”十几年了,庞家无数次要求去南博看一眼古画而不得,这是一个保管员兼销售员能做到的吗?若不是张某某,是谁?为什么?

通报称,经查,徐湖平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向总店调拨《江南春》图卷等书画的申请,违规决定调拨书画用于销售;对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放任不管、失管失察,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徐湖平对于南博存在的文物管理尤其是受赠文物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既然徐湖平主要是违规调拨和管理问题,出卖《江南春》也就是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并没有参与卖画,经济上,他仍然是清白的。

显然,江苏调查组虽然发布了通报,但南博《江南春》事件仍然令人匪夷所思,毕竟一个保管员张某恐怕背不起《江南春》的“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