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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魏春亮

南博的通报来了,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

信息很多,但我最关注的,还是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售卖”时间。

因为这个时间点,再次让我瞠目结舌。

此前的新闻报道中说,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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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最新的官方通报中,《江南春》的流转时间线第一次得到完整且权威的披露。

而其中,《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中“卖”出去的时间,不是上面所说的2001年,而是1997年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时间线:

1997年5月8日,南博违规调拨《江南春》图卷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1997年7月初,总店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将价格标签由25000元偷改为2500元。

1997年7月8日,王某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为防止更改价格的行为被发现,张某故意将发票上的货号空置,不注明购买人姓名,并在商品名称栏中将《江南春》图卷写成“仇英山水”。

1997年7月后,张某让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2016-2019年,陆某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后因无力赎回被留置。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5月,朱某委托嘉德拍卖,估价8800万元,因庞家后人举报撤拍。

综上所述,整个《江南春》的转手顺序是:

南博→江苏省文物总店→陈某某(背后是张某和王某)→陆某→南京十竹斋→朱某。

而最重要的是,拍卖价高达8800万元的《江南春》,从江苏省文物总店“卖出去”时,竟然都不是传说中的6800元,而是可怜的2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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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这份最新的通报,就自然而然地否认了2001年4月16日的那张发票,也否认了陆某(也就是陆挺)“从庞家后人购买《江南春》”的传言。

于是,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庞鸥说:“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也就失去了依据。庞鸥的这句话,彻底暴露了他的无耻。

官方最新通报,也和之前“澎湃新闻”报道中的诸多信息对上了(比如,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说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以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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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更多了。比如,既然是1997年就已经“卖出去”了,为什么会有一张2001年的发票呢?

很容易想到的一个说法是,这张发票是后来伪造补上去的。可如果是这样,问题就又来了:

补开发票是为了掩盖1997年的违规贱卖行为,这不难理解。可是,《江南春》都已经卖出去4年了,为什么在2001年要补上一张发票呢?为什么又能补上一张发票呢?

更诡异的是,2025年年末,南博之所以公开这张2001年的虚假发票,目的竟然是为了证明《江南春》是赝品,然后来证明总馆以6800元的价格卖掉赝品,处置程序是合规的。

可问题又来了,按通报所说,卖《江南春》也就是张某和王某的个人行为,和徐湖平毫无关系,他一分钱也没拿到。那他把《江南春》从南博违规调拨至总店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综合起来,也就是说:

一家全国顶级的博物馆,说把一幅名画调拨出去卖,就可以畅通无阻。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书画库的一个普通保管员,想改价就改价,然后低价自己买走,还没有人发现,或者本来就蛇鼠一窝。

江苏省文物总店的发票,说补开就可以补开,不会有任何人追究。

更搞笑的是,南博竟然拿着假发票,来试图证明真名画是假的。不知道他们是真对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猫腻不知情,还是有恃无恐?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通报都没有解释清楚。

但无论如何,就通报和媒体报道来看,这其中的账物不符、岗位混岗、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还真是触目惊心。

这还是暴露出来的,不知道水底下,还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