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赢彩头、添喜气、得实惠,2月10日,北青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北京市将于2月11日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消费,取得由在京经营主体开具的100元(含)以上的实名制数电普票即可参与抽奖,最高可赢800元电子红包。

据市商务局介绍,有奖发票活动全民可参与,消费即有机会。自2月11日起至7月底,个人消费者可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抖音支付等渠道的“有奖发票”页面或小程序,上传或录入发票信息授权参与。活动设置五大奖项,特等奖800元、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鼓励奖10元。发票进入奖池后即时反馈预中奖信息,奖金以电子红包形式在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参与渠道的个人支付账户,可随心消费。

此前,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卢慧玲透露,北京作为“有奖发票”活动试点城市之一,将获得不超过3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为期6个月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2026年1月1日起,在约50个试点城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此次全国范围内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本次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将惠民生与促消费紧密结合,从需求端发力,鼓励消费者在消费后取得发票参与抽奖,既提升消费意愿,又为消费者带来获得感。从参与面来看,此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覆盖面广、参与门槛低,政策覆盖购物、餐饮、旅游、文体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场景,只要在试点城市开具符合条件的发票即可参与。此外,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还明确指出,鼓励各地探索不同模式,各试点城市可根据当地经济、人口、消费水平确定具体抽奖规则和奖项设置,因地制宜开展配套促消费活动。

此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是一次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活力的集中体现。卢慧玲表示,试点活动能够进一步提振北京市场消费活力,并深度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营造消费氛围。此外,在活跃市场氛围的同时,此次活动也能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秩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佳

编辑/刘忠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