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火险期五华辖区林区实施
封山管控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现就高火险期封山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封山时间
自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具体以防火期结束时间为准)。
二
封山范围
(一)普吉街道办事处封山区域:老青山、火焰山、乌龟山;
(二)西山林场(五华行政区内)封山区域:三华山、赵军长坟山、茶花箐;
(三)长虫山全域范围(红云、莲华、普吉、西翥街道办事处、西山林场联动配合做好封山管控工作)。
高火险期内,五华辖区林区封山管控区域,未经批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三
管控措施
(一)严格人员管理:封山期间,禁止一切非必要人员进入封山区域,严禁开展旅游、徒步、露营、放牧等活动。
(二)严格火源管控: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烧荒、烧秸秆、野炊、吸烟、祭祀用火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强化出入登记检查:封山区域入口设置检查卡点,对进出车辆、人员实施扫防火码或实名登记,对拒不配合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特殊活动报备及审批:因科研、抢险、施工、公务活动等确需进入林区的,须提前向五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五华区应急管理局)申请批准或报备,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火规定,加强野外用火管控。
四
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其他事项
(一)请各涉林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高火险期林区封山管控工作要求;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68310556报告。
(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和监督,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2月9日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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