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有了遗嘱就能直接继承房产过户,其实不然,即使有遗嘱,过户仍需通过公证处办理公证或向法院起诉拿到判决书、调解书才能完成。如果是独生子女,没有其他继承人作为诉讼对手,处理起来会更麻烦。建议趁父母健在时尽早处理过户事宜,避免日后纠纷。
房产过户选生前赠予还是遗产继承?以北京一套500万的房子为例,生前赠予需缴纳3%契税即15万、0.25%评估费1.25万、1%公证费5万,总成本超21.25万;遗产继承仅需0.5%公证费2.5万和80元工本费,约2.58万,差价近19万。但继承需等产权人过世后办理,且继承房再出售时,若不满五年或非唯一住房,需缴纳差额20%个税。若父母身体硬朗,建议走继承程序;若急需过户,可考虑买卖过户,500万普通住宅契税仅1.5%即7.5万,比赠予更划算。各地政策有差异,建议先到不动产中心打印税费试算单再决定。
法律上,房产作为遗产需经过确权和过户两步才能真正属于继承人。确权即确定谁有资格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才能继承。比如老王去世后,房产证仅他一人名字,妻子、儿子、在世的母亲都有继承权,房子归三人共同所有,若有人放弃继承,需签署书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并公证。
过户分三种情况:有遗嘱且所有继承人认可的,带遗嘱、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无遗嘱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一起去公证处办继承权公证;有争议或无法协商的,需向法院起诉,拿到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过户。
很多人觉得晚几年办过户没关系,实则不然。若房主去世后未办过户,某个继承人也去世会产生转继承,原本3人的事可能变成5人甚至更多人的纠纷,协商难度大幅上升。办理过户的材料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若拖太久丢失,补开非常麻烦,尤其是年代久远的证明,可能因原单位、派出所档案销毁无法补开,导致过户卡住。若房子遇到拆迁或急需卖房,未过户的房子无法交易,拆迁办只认房产证名字,买房人也不买产权不清的房子,错过最佳时机。
办理过户前需整理核心材料:房主死亡证明(医院或派出所出具)、房产证原件、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或单位/街道办出具的证明),有遗嘱带遗嘱原件,协商一致带继承权协议,有争议带法院文书。
选对办理渠道能节省时间和成本:无争议的情况去公证处,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场提交材料、签署声明,1至2周拿公证书,费用按房产评估价1%至2%收取;有争议的情况需去法院起诉,3至6个月拿到判决书,费用较高。
若继承人对房产归属有争议,比如姐妹俩继承父母共有房产,妹妹主张房屋归自己并支付折价款,姐姐认为折价款过低,法院会委托评估公司确定房屋市场价值,按均等份额判决折价款。比如某案例中,房屋评估价440.52万,判决妹妹支付姐姐220.26万,姐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冲突,根据法律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若协议无效或内容冲突,以最后遗嘱为准。比如保姆与被继承人签遗赠抚养协议,若保姆履行了抚养义务,协议有效则优先于遗嘱。
继承房产过户需注意避坑:不要隐瞒继承人,哪怕是远房亲戚,只要有继承权就必须通知到场,否则过户申请会被驳回;不要轻信代办中介,正规过户需本人到场或有公证委托书;不要遗漏税费,继承本身免征契税,但继承后卖房若不满五年或非唯一住房需缴20%个税;不要忽视房产抵押或查封,需先解押、解封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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