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灿芳律师接手患儿医疗纠纷二审案,指出程序错误,助真相浮出,为当事人争取重鉴机会。

"在他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患儿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堪称经典。患儿出生后第一天晚上就出现面色紫绀、精神差、不进食等低反应症状,然而产科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将患儿转到新生儿科。经检查,患儿被诊断为严重低血糖,因低血糖时间过长,最终出现新生儿低血糖脑损伤和发育异常。

患儿及其监护人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选择某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但鉴定结论却令人失望,认定医方不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原告申请鉴定人出庭,法院也未批准,一审法院最终采信该鉴定结论,完全驳回原告诉求。

二审时,原告将希望寄托在了陈灿芳律师身上。陈律师介入后,首先指出一审法院在原告申请的情况下不同意鉴定人出庭,这属于程序错误,二审必须纠正。在他的努力下,二审法院安排省医学会的一位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同时,陈律师还帮原告方申请了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

二审开庭时,通过专家辅助人对鉴定专家的询问,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鉴定专家在鉴定时没有仔细查看病历,误以为患儿是出生第二天中午才出现低反应表现,且产科马上就将其转至新生儿科,所以认为医院诊疗行为无过错。但实际上,病历明确显示患儿是出生当天晚上就出现症状,第二天中午才转科,延误了半天时间。

庭审情况引起了二审法官的注意,法官意识到鉴定报告存在疑问,于是发函给省医学会要求其解释。由于相关事实在庭上已清晰呈现,省医学会最终出具意见,认定医院存在过错。最终,二审法院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并要求重新委托鉴定。

陈灿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医学知识和精湛的法律技能,在这起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成功扭转乾坤。他善于从专业角度分析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鉴定的机会,也为案件的最终公正裁决奠定了基础。在医疗纠纷的战场上,陈灿芳律师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战士,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