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试行延长出租汽车驾驶员

从业年限的通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沧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教育考试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要求:

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持有沧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年龄不超过63周岁,且符合工作方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均可申请从业资格证延期注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沧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