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开明(1913年一1997),浙江乐清人。1962年,在中共张家口市委第一书记任上,两次致信主席,建议在农村推行“包工、包产和包费用”的三包到组之生产责任制。

在1962年8月召开的华北局农业工作座谈会上,胡开明对如何巩固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和恢复农业生产作了发言。会后的8月8日,胡开明将其发言整理成“关于推行三包到组的生产责任制的建议”,打印后直接报送给主席。主席于8月18日批发。

胡开明建议:由生产组向生产队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金全部归生产组。胡开明指出:“三包”是群众的创造,是个好办法。

WG中,胡开明因上述建议遭受迫害。

1978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调任其为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兼省农委第二书记,协助万里在安徽探索农村改革之路,催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胡开明后任河北省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于1990年5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