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慧)日前,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下文确认,湘潭市成功获批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试点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7月31日,中央财政将向湘潭安排约1.5亿元奖补资金,全部用于个人消费者奖金兑付。2月10日,抽奖系统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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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试点落地,是我市深入贯彻“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战略、大力实施提振消费行动的关键举措,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紧扣“惠民利企、提振消费”核心目标,让政策红利安全、高效、直接触达每一位消费者。
8大行业消费发票满百均可参与。据政策,2月10日至7月31日期间,在潭和来潭的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湘潭市范围内已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8大行业商家开展消费,依法开具单张票面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不限户籍地域,只要来湘潭消费,均可参与抽奖活动。
国家有奖发票试点抽奖活动,消费者开票“即报即开”。试点周期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2月10日至3月9日作为活动引爆期,主题是“嗨够湘潭,迎新享礼”,首月预计发放3360万元奖金,每天发超100万元奖金,预计每天有1.8万人次中奖。
2月10日,抽奖系统正式上线,在支付宝App搜索“有奖发票”进入湘潭市有奖发票抽奖系统即可参加,后续将持续优化通道,上线抖音、微信等平台,具体详情以通知为准。抽奖分为“一次开奖+二次开奖”双重激励,“一次开奖”每日可抽,单张次发票奖金最高100元;“二次开奖”每两周一次,单张次发票奖金为698元。所有步骤均可通过手机便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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