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襄阳那个案子终于有结果了。陈梅,化名,30年前说自己在枣阳一所中学读初二,才十五六岁,被生物老师高强性侵,后来生了个儿子,孩子右耳少了一块,出生后就被抱走了。她去年在社交平台发帖寻子,同时报了警。
警方查了快半年,今年2月4号出了复核决定书。里面写得清楚:高强和陈梅确实发生过性关系。别的,全没证实。强奸没有证据,没找到当年卫生院的出生记录,也没人能站出来说亲眼看见她生孩子、孩子被抱走。高强说两人是毕业后才恋爱,陈梅说1995年就在宿舍被侵犯。警方没采信任何一方的时间版本,只确认“发生过关系”这一个事实。
陈梅去卫生院查过,查不到。老档案早丢了。她从小姨那儿问到一点话,但小姨说的含糊,没被当成有效证据。高强那边已经起诉她诽谤,说她乱讲影响家庭。两边都抽了血,进了全国DNA寻亲库。
这事发生在1995年,报警是2025年。按1997年刑法,强奸罪一般追诉期15年,早就过了。警方也说了,没证据证明当时高强躲着不被查,也没证据证明当年该立案而没立,所以时效不中断。法律上,这事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有意思的是,警方口头跟陈梅提过,查实性关系发生在1995年她读书期间。但正式文书里没写明这一年份,也不提她当时未成年。不是忘了,是按规定,复核只管应不应该立案,不管给事实定性。可师生、学生、未满十六——这三样凑一块儿,哪怕没暴力,也不是普通恋爱能说得清的。
那时候没人教她什么是性同意,也没人告诉她怀孕了该找谁。学校不会管,家里不敢声张,卫生院不建档,派出所没报案记录。她自己当年没留证据,不是因为她不在乎,而是根本不知道还能留什么。现在回头找,连一张纸都找不到。
现在陈梅还在网上发消息,说孩子右耳缺一块,1996年初生的。她没说高强一定做了什么,只说“我想知道孩子在哪”。DNA库开着,比对得上就上,比不上就继续等。高强那边坚持说啥都没发生,连恋爱都是1997年以后。
这个案子没赢家。警察没办错,法院也没判错,法律按规则走了全程。可陈梅三十多年没忘记那天,也没忘记自己生过一个孩子,只是没人帮她把这件事记下来。
她要的可能不是判谁坐牢,而是有个人能说一句:那会儿你才十五岁,不是你的错。
寻子帖还挂在平台上,底下有人留言说像自己表弟,也有人说老家有谁家孩子耳朵有问题。转发不多,评论也不热。但只要还在发,就还有人在看。
没人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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