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抱着两岁的孩子开小货车,不仅没系安全带,还让孩子手握方向盘……这一极具安全隐患的违法驾驶行为,被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秀峰大队巡查时发现。

2月9日,小货车驾驶员诸葛某被传唤至秀峰大队,最终他被罚款150元、驾驶证记4分。

1月27日晚,一名男子驾驶桂C牌照的小型货车行驶至桂林市秀峰区辖区时,被监控巡查发现存在多项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当时,驾驶人诸葛某将一名幼童抱在身前,幼童双手触碰方向盘,严重干扰车辆操控。同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安全隐患极大。车辆副驾驶位坐着一名女子,并非驾驶人独自带着幼童开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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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男子抱着孩子驾驶小货车。视频截图

2月9日,秀峰交警依法传唤诸葛某到秀峰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得知,诸葛某从事水果生意,事发时正驾车配送水果,同行的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照看孩子。途中,孩子突然吵闹,妻子安抚无效,诸葛某便让妻子将孩子抱至驾驶位自己怀中,试图安抚情绪,其间放任孩童触碰方向盘,且自身未规范系好安全带。民警核实得知,这名幼童年仅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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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吴平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诸葛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两项交通违法,对其作出合并罚款150元、驾驶证记4分的处罚决定,同时对诸葛某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民警提醒

春运期间道路通行压力增加,交通环境复杂多变,怀抱婴幼儿驾车、放任儿童干扰驾驶等行为,极易引发车辆失控、造成交通事故。广大驾驶人务必严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各类危险驾驶、分心驾驶行为;未成年人乘车时,必须安置在车辆后排,并按规定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驾乘人员全程系好安全带。

来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