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商家用“9999元虚假运费”套路你,你硬刚要全额退款,结果商家掏出杀手锏:“你自己看订单页!最下面写着‘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你下单的时候已经告诉你了,运费不退是我们的规定,没的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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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是不是听着特气人?仿佛商家握着“免死金牌”,说啥就是啥了?
其实之前我们提过,法律中规定这种情况必须退当时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钱,现在商家说的和法律冲突了,当然要以法律为准了。
这就好比,有人跟你签合同吗,最后加了一句,以后有争议,一律他说了算,这法律认吗?他算老几啊?
商家看着“最终解释权”不顶用,因为你老拿法律说事,好的,于是他直接使出了王炸:“我突然想起来了,你这款遥控器是定制款,没法退的哟。”
确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确实定制类商品是无法退的,甚至连七天无理由退货都不支持,这货是不是又退不成了?老规矩,下部冷知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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