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追剧党们注意啦!深圳中院在一起热播剧侵权案中作出首例著作权行为保全裁定,明确划清了平台责任的红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此案中,法院明确指出,当浏览器、网盘平台不止于提供搜索存储,而是通过设置“诱导搜索词”、对侵权链接进行“优先推荐”,并提供“边下边播”等串联功能时,其性质就已从“被动工具”转变为侵权行为的 “主动推手”。

这种行为已然超越了“技术中立”的界限,不能再以“通知 - 删除”的“避风港原则”来逃避责任。

其中有两个核心要点值得关注。其一,主动干预即越界。当平台的功能设计在实质上帮助、便利并扩大了侵权传播时,就必须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平台不能打着技术创新的幌子,肆意践踏法律底线。

其二,热播期是高压线。本案涉案剧集被列入国家版权局重点预警名单,法院认定在热播期内持续侵权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所以迅速裁定平台立即停止侵权,权利方为此还提供了3000万元保函。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热播剧版权的严格保护,以及在特殊时期对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此案无疑为所有网络服务商敲响了警钟。技术本身并无善恶,但若被不当利用,就会成为侵权的“加速器”。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平台必须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对热播等重点内容履行更高的主动过滤和治理义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平台莫要越界!

▼ 往期热文推荐 ▼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