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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酿火情!叶塘一村民违规用火引发山火被拘留

当前兴宁持续干燥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但仍有市民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山林火情。近日,兴宁市叶塘镇发生一起因野外用火引发的山火事件,为广大市民敲响森林防火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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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1月27日下午5时许,叶塘镇三变村大水坑附近山林突发火情。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扑救工作,及时控制住火势并彻底扑灭,最终过火面积约30亩,所幸此次山火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此次火情系村民范某在清理荒田杂草时,违规野外用火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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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 范某:想清理荒草地来种菜,一时大意点了火,着火后很害怕,赶紧打水灭火,可灭不掉,喊我老公来(帮忙灭火),他也没法扑灭,又赶紧叫上村里人帮忙。那天风特别大,火很快就蔓延到了山上。】

范某的行为已违反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本人深刻悔悟,对因一时侥幸酿成的后果深感自责。

违法人员 范某:特别后悔,假如再来一次,肯定不敢点火了,到现在还很害怕。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千万别做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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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任何心存侥幸的违规用火行为,都可能引发无法挽回的灾害。当前春节临近,兴宁农事生产、户外活动增多,加之天干物燥,山林易燃物积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幅增加,森林防火工作刻不容缓。

兴宁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刘苑龙:现在临近春节,天气干燥,当前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我们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引发火灾的,将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严重的,还要负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