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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两个疏忽,来宾一驾驶人闯下大祸!1月19日,在兴宾区天然桥路二塘加油站路段,一辆小型轿车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左转时又未观察路况,径直撞上正常直行的电动车。

当天13时33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宾一大队接到报警,在上述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二轮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人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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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当天13时23分许,熊某杰驾驶车牌号为粤SL***8的小型轿车,沿天然桥路南侧摩托车、非机动车道自西向东行驶。行至事故路段时,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反而直接从该专用车道内违规左转驶出。与此同时,杨某花驾驶车牌号为兴宾Z***3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幼儿韦某汐,正常右转驶入该摩托车、非机动车道。由于熊某杰未提前观察路况,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猛烈碰撞,巨大冲击力让两人瞬间从电动车上摔落。万幸杨某花骑行时已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效降低了伤害程度,两人仅受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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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熊某杰驾驶机动车违法占用摩托车、非机动车道行驶,左转驶出时未认真观察周边车辆通行情况,未履行安全通行义务,其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来宾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道路交通安全始于每一次规范通行,各行其道是守护出行安全的基本准则,容不得半点漠视。机动车驾驶人上路行驶务必严守交通法规,摩托车、非机动车道是专属通行区域,严禁违规占用;转弯、变道或驶出道路前,必须放慢车速,全面观察周边车辆、行人动态,确认安全后再操作,杜绝心存侥幸的盲目驾驶行为。

守法规知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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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核:罗雪涛 责编:盘罗婷

编辑:彭子峻 视频:李思睿

图文:黄晓莉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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