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严厉风暴下,很多企业家因为涉嫌行贿罪,一审被判处了实刑(如有期徒刑三年,不适用缓刑)。
这对一个企业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老板进去了,公司业务停摆,银行抽贷,员工失业。
“张律师,我不想坐牢,二审还有机会判缓刑吗?”
这是张智勇律师在二审阶段接手案件时,当事人最迫切的诉求。
行贿罪的二审辩护,不同于受贿罪。它更多的是在“定性”(单位还是个人)和“量刑”(缓刑适用)上做辩护。
一、颠覆性辩护:是“个人行贿”还是“单位行贿”?
这是行贿罪二审中最大的“翻盘点”。
1. 刑期的天壤之别
个人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单位行贿罪(刑法修正案前):最高刑期仅为五年
很多一审判决,可能因为办案机关图省事,或者证据抓取不细,直接把老板的行贿行为认定为个人犯罪。
律师观点:如果在二审中,我们能补强证据证明:
· 行贿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账户;
· 行贿的目的是为了公司利益(如公司拿地、公司中标);
· 行贿的决策是经过公司管理层(哪怕是家族式企业的核心成员)知晓或同意的。
那么,二审法院完全有可能将罪名从“行贿罪”改判为“单位行贿罪”。一旦罪名变更,原本一审判决的重刑(如六年、八年)将失去法律依据,必须改判到五年以下,甚至争取缓刑。
二、阻断性辩护:是“主动围猎”还是“被勒索”?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条款:“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一审中,很多当事人因为害怕,不敢说受贿人索贿的情节。到了二审,为了保命,必须还原真相。
如果能证明:
· 是官员主动暗示、刁难、索要钱财(索贿);
· 企业给钱是为了能够正常开展业务,获取的是合法的利益(如正常的工程款结算,而非违规中标)。
那么,这就是典型的“被动行贿”。在二审中,一旦“索贿”情节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可能不构成犯罪
三、救命稻草:二审中的“合规整改”与社会贡献
如果罪名和事实都无法改变,二审如何争取从“实刑”变“缓刑”?
答案在于:社会危害性的重新评估。
1. 企业合规的二审适用
虽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主要集中在审查起诉阶段,但在二审阶段,律师依然可以向法院提交《企业合规整改报告》和《社会贡献说明》。
我们要告诉二审法官:这个企业解决了多少就业,贡献了多少税收。如果老板进去坐牢,企业倒闭,会带来多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通过引入“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考量,争取二审法官在量刑时,对企业实际控制人适用缓刑,以利于企业经营。
2. 认罪认罚+全额罚金
一审如果没判缓刑,很可能是因为罚金没缴够,或者认罪态度不够彻底。
二审期间,家属如果能积极预缴罚金,并且当事人表现出深刻的悔罪态度。律师可以据此提出:当事人的人身危险性已经降低,符合缓刑适用的社区矫正条件。
结语
行贿罪的二审,是一场关于“生存”的辩护。从个人到单位的定性跨越,从实刑到缓刑的量刑跨越,都需要律师在证据的细节中寻找支点。不要轻言放弃,因为这可能是挽救一个企业的最后机会。
【实务主流观点】
在行贿犯罪的二审裁决中,办案机关对于“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界定标准执行得日趋精准。主流裁判观点认为,对于为了单位利益、由单位决策、资金来源于单位、收益归属于单位的行贿行为,应当依法认定为单位行贿罪,而不能简单归责于个人,从而在量刑上大幅从宽。同时,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二审法院在审理民营企业家涉行贿案件时,对于具有自首、立功、被索贿等情节,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对地方经济有贡献的被告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用缓刑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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