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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文化遗产是镌刻民族记忆的历史密码,亦是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精神纽带。全球化浪潮下,其保护与流转面临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战。我国作为文明古国,文物资源丰富,法律在文化遗产保护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推动国际合作,构建系统化的文物保护法治体系,已成为传承中华文明、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必然路径。
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合作专家、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保护及追索法律事务部主任徐华洁长期专注于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在该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就。其代理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先后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2022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并被写入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
近年来,徐华洁律师积极推动法律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深度交融,举办“守护文物 传承文明”文物保护与跨境流转法律论坛,发起“借史明鉴护华夏根脉,以法为纲助文物归巢”京师律所首期文化遗产法律守护沙龙,凝聚学界、实务界与公众保护共识。其专业贡献亦获得国际组织认可,受聘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合作专家,为我国文物法治建设拓宽国际视野。
2025年9月9日,徐华洁律师牵头成立“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中心以“守护文化根脉、文物保护普法、专业实务引领、国际协同合作”为核心宗旨,致力于构建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研究高地与实务协作平台。中心成立以来,已逐步出品一系列学术与实践成果,并持续深入参与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对话与协作,为推动我国文化遗产法治化保护进程提供智力支持与实务方案。
成果一
《文物保护之数字法治实践与路径》
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宣传文化法治研究基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文物学会民族民俗文物专业委员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联合主办的“文物保护法跨学科对话”学术研讨会上,徐华洁律师在议题为“文物保护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的发言中,以《文物保护之数字法治实践与路径》为题发表观点,获祖国网、法治网等媒体关注报道,原文如下:
文物保护的数字
法治实践与路径
目录
壹:引言与背景
贰:数字法治治理框架
叁:法律争议与实践案例
肆:法治完善挑战与创新路径
伍:结论与展望
一、引言与背景
文物价值与数字法治政策交汇
1.文物的历史与文化价值
文物不仅是人类文明的见证者,更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关键载体。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数字化技术为守护这份世界财富,提供了全新的工具、方法和可能。
2.政策推动系统性保护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既为文化遗产保护本身提供了政策支撑,也为其数字化实践中的法治保障提供了政策依据,助力文化遗产保护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3.新法助力数字法治
2025年3月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新增多项条款,鼓励数字化采集与展示,为文物保护的数字法治治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数字法治治理框架
新法条款与系统性保护对接机制
1.法律条款解读
2025年施行的《文物保护法》新增条款,明确国家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鼓励数字化采集与展示,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2.系统性保护机制构建
新法通过整合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文物数字化权益保护的法治创新机制,实现从实体到数字的全链条系统保护。
3.法律争议与实践案例
国内数字基因库与敦煌AI监测
1.数字基因库建设
浙江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通过激光扫描、多光谱成像等技术,建立文物数字基因库,实现文物信息的可追溯系统保护。
2.敦煌莫高窟AI监测
敦煌莫高窟利用AI-VR重构技术,结合卫星遥感与无人机监测,构建风险预警体系,为文物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国际AI修复与元宇宙共享实践
1.国际AI修复实践
美国利用AI自动化修复工具,实现艺术品的高效恢复,为文物修复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
2.元宇宙共享平台
欧盟近年来通过“欧洲数字战略”“数字欧洲计划”等政策,研究元宇宙、VR/AR等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场景,部分成员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德国、葡萄牙、奥地利、比利时、匈牙利)或文化机构已开展小规模试点
3.国际合作与借鉴
中国通过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系统性保护的全球视野,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化发展。
麻省理工学院(MIT)机械工程研究生Alex Kachkine(/ˈæl.ɪks//ˈkætʃ.kaɪn/亚历克斯·卡奇金)开发的AI工具,通过扫描受损绘画,生成虚拟修复模型,然后打印成可移除的聚合物薄膜“掩码”(mask),物理贴合修复。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油画或壁画,解决传统手动修复的耗时问题(传统需数月,AI仅需数小时)。
“如果我们能数字修复并物理实现,将解决手动过程的诸多痛点。”——Alex Kachkine。
案例: MIT AI生成掩码修复工具
案例:全某客公司诉同某公司《故宫》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
博物馆数字化建设中形成的馆藏文物影像资料,属于文物数据的范畴。对于部分可移动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拍摄形成的摄影图片,如果包含了采集制作者的智力选择、判断,具备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摄影作品。本案明确了依据著作权法对具有独创性的文物影像资料进行保护的路径,对相关领域案件裁判具有借鉴意义。
该案例发生于2017年,地点在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审理,案号为(2018)京0108民初6306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了二审审理,案号为(2018)京73民终1219号。
一审判决书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案号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一审法院认定同某公司侵害了全某客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其赔偿全某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94,500元。二审法院驳回同某公司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案件主体:原告为全某客公司,被告为同某公司。
案情简介:全某客公司创作完成《故宫》VR系列全景摄影作品并进行版权登记,同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主办的网站上传了其中76幅摄影作品。全某客公司认为同某公司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遂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同某公司赔偿全某客公司相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同某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明确了依据著作权法对具有独创性的文物影像资料进行保护的路径,博物馆数字化建设中形成的馆藏文物影像资料,若具备独创性,可构成摄影作品受法律保护,对相关领域案件裁判具有借鉴意义。
案例:河南省安阳市殷都检察院“数字追捕”助王某文物案改判
河南殷墟文物保护案 :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自主研发“数字追捕监督模型”,通过挖掘线索、比对信息,给涉文物犯罪分子进行数字画像,精准锁定文物犯罪中的漏罪、脱逃人员。如在王某倒卖文物案中,殷都区检察院借助该模型夯实证据,依法提出抗诉,最终法院改判王某有期徒刑六年。
四、挑战与创新路径
数据风险与技术标准滞后难题
1.数据安全与隐私风险
数字孪生模型易遭黑客攻击,导致文物数据泄露,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2.技术标准不统一
国内外技术标准差异显著,导致系统保护断层,影响文物保护的协同性与有效性。
案例:英国国家图书馆(British Library)(/ˈbrɪtɪʃ ˈlaɪbrəri/)2023年ransomware攻击
事件概述:英国国家图书馆(British Library)在2023年10月遭受重大ransomware(/ˈrænsəmˌweər/)(勒索软件)攻击,该事件针对其数字遗产系统,包括整合历史建筑和文物的高分辨率数字模型与AI元数据,用于跨国文化风险模拟(如气候变化对中世纪遗迹的潜在影响)。攻击发生在图书馆数字化转型高峰期,当时团队正测试一个整合IoT传感器和AR模块的“数字遗产平台”(类似于Memory Twin(/ˈmɛməri twɪn/)(记忆孪生)概念),用于模拟自然灾害对欧洲古迹(如罗马时代遗迹)的破坏。黑客通过钓鱼邮件伪装成来自合作伙伴的“系统更新通知”,诱导管理员点击恶意链接,从而植入后门程序,加密并泄露了约500GB的遗产数据集,包括英国-欧盟联合扫描的古迹3D模型和学者研究档案。这次攻击并非随机,而是针对文化遗产数字化领域的国际项目,疑似有犯罪集团(如Rhysida ransomware(/rɪˈsɪdə ˈrænsəmˌweər)(Rhysida 勒索软件团伙)团伙)动机,旨在勒索赎金(最初需求20比特币,约合75万美元)。
攻击发生在2023年10月28日左右,当时British Library正与欧盟机构合作扩展其数字集合。该平台不仅仅是静态模型,还整合了实时数据流,用于模拟洪水或地震对遗产的影响,例如对伦敦塔或罗马时代遗迹的虚拟压力测试。黑客利用未加密的API接口作为切入点,导致数据加密和系统瘫痪。这暴露了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国际合作中的脆弱性,影响了来自英国、美国和欧盟的多个研究机构。
问题分析:
安全隐私挑战:攻击针对平台的IoT接口和数据库,注入恶意代码导致实时数据流中断,泄露隐私敏感信息(如用户位置追踪、研究蓝图和个人注册数据,包括部分生物识别特征)。影响数千用户和学者,引发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及欧盟GDPR调查,平台宕机达数月(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中期逐步恢复),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000万英镑(约合1300万美元),包括数据恢复、法律费用和声誉损害。这暴露了数字遗产系统“互联即脆弱”的核心问题,即高度集成的平台容易成为单一故障点,越依赖IoT和AI,越易受供应链攻击影响。除了泄露学者位置和蓝图外,攻击还暴露了用户个人数据(如电子邮件和浏览历史),违反了GDPR的生物识别和数据最小化原则。宕机期间,不仅中断了公共访问和研究演示,还导致跨国模拟实验暂停,影响了20多个机构。经济损失主要来自恢复费用(需数月重建数据集)和间接影响,如学术合作延误。据估算,完整恢复需额外投资于新安全基础设施。
标准差异断层:系统融合欧盟GDPR标准(数据隐私)和英国NCSC框架(数字互操作),但与美国NIST标准在数据同步上存在兼容问题,导致国际协作失效:例如,美国侧高精度扫描数据无法无缝整合欧盟AR模块,造成风险模拟中遗漏关键变量(e.g., 跨国气候模型中忽略15-20%的参数)。黑客利用此“断层”放大攻击规模,通过未标准化接口注入代码,导致更大范围泄露。这凸显了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多国标准间的协调挑战。
可能的法律后续:
GDPR调查结果:英国ICO于2023年底启动调查,2024年中期发布报告,认定British Library在API加密和事件响应上存在疏忽,但未违反核心披露义务,最终未开出巨额罚款,而是要求整改(如加强多因素认证)。若类似事件重演,可能面临更高罚款,但重点在预防而非惩罚。
民事诉讼潜力:受影响的用户和学者(约数百人)提起集体诉讼,主张隐私损害赔偿。诉讼聚焦个人数据泄露而非公共遗产所有权,金额有限(每人平均1000-5000英镑),法院受理但倾向调解。部分美国机构加入后,升级为跨大西洋纠纷,通过国际仲裁处理。
潜在集体诉讼涉及至少500名受影响者,他们声称数据泄露导致学术中断和安全威胁(如位置数据潜在跟踪风险)。虽然遗产数据多为公共资源,但焦点转向个人隐私权,预计总赔偿不超过500万英镑。英国法院受理意愿中等,主要通过和解解决,但若涉及美国方,可能参考UNESCO数字遗产框架(2023更新版)进行仲裁。
国际协调:美国合作方(如参与古迹扫描的机构)主张知识产权,通过国际仲裁(如WIPO)而非英国法院,参考UNESCO《数字遗产保护公约》(2023修订),强调数据主权。
案例启示:事件推动文化遗产领域讨论“数字主权与安全”,如2024年欧洲博物馆协会会议上建议采用区块链认证和统一标准(如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以防范类似攻击。这些属于政策建议,而非司法判决,推动机构投资cyber(/ˈsaɪbər/ 网络)保险和零信任架构。通过这个真实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数字法治不仅是事后补救,更是预防性设计的核心,例如定期渗透测试和跨国标准统一,能显著降低“互联即脆弱”的风险。
立法对接与多元协同治理方案
1.完善立法
细化新法数字条款,与UNESCO(/juːˈnɛsko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对接,为数字法治治理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保障。
2.技术创新
推动AI、区块链、5G物联网等技术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构建预防性保护体系。
3.跨学科合作
加强高校、企业、司法等跨学科合作,借鉴国际先进方法,提升文物保护的社会韧性。
4.国际共治
参与国际打击数字非法贩运平台,推动跨国数据共享的法治合规,促进全球文化遗产保护。
五、结论与展望
数字法治点亮中华文明标识体系
1.总结
新《文物保护法》为数字法治治理提供了坚实基础,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传承,整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实现文物“活”起来。
2.展望
2025年及未来,数字法治将助力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通过AI、VR、区块链等创新,借鉴国际最佳实践,让文物在数字时代绽放光芒。
3.呼吁
呼吁各界共同参与文化遗产法治论坛,探索系统性保护路径,形成多方协同格局,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成果二
《文物保护法:守护千年文脉的“防火墙”》
在历史长河奔涌不息的当下,守护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亟需坚实且与时俱进的法治体系护航。2025年3月1日,完成全面修订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施行,徐华洁律师以《文物保护法:守护千年文脉的“防火墙”》一文对新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原文如下:
文物保护法:
守护千年文脉的“防火墙”
历史长河奔涌不息,文明印记凝萃于万千珍贵文物等文化遗产之中。守护这些不可再生的文明瑰宝,既需赤诚的情怀与坚守,更要坚实完善、与时俱进的法治护航。
2024年,守护中华文脉最核心的依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完成了其自1982年颁布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这部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法,构筑了一道更为坚固的“防火墙”。让我们一同审视,这道升级后的屏障将如何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发挥作用,为我们千年文明的续写保驾护航。
一、不只“禁止触摸”:从十六字到二十二字的理念跃升
许多人走进博物馆,看到那些精美的文物,第一个反应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即“不能摸”。但这只是文物保护最直观、最基础的一层。文物法体系构建的是一个从发现、鉴定、保护、研究到展示、利用、传承的全方位、全周期保护网络,而非单纯将文物“高高供起”,令其远离人民群众,其历史意义只能自我展现而难以传承。
此次修订,不仅仅是条文的增补,更是保护理念的深刻革新。新法在原有“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基础上改进理念,首次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二十二字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写入法律总则,更是明确了党在文物保护中发回的作用。这标志着文物保护的重心从“抢救性保护”向前瞻性的“预防性保护”系统性转变,从“单纯守护”向“价值挖掘与活力赋能”并重升级,让文物在新时代活起来。
二、法律“长出新牙”:千万罚款铸就不可触碰的红线
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威慑与执行力。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就是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显著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真正实现让法律“长出了牙齿”,令犯罪者产生了敬畏之心,从而让文物获得实实在在的刚性保障。例如,对造成文物损坏或灭失的单位,罚款上限从过去的五十万元大幅提升至一千万元,当事人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不单纯是数字的变化,更是国家以最严厉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决心的体现。
2025年9月,宁夏过失损毁文物罪一案二审在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在明知施工范围内存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下,仍一意孤行推进施工,最终导致省级文物被毁。施工单位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三名被告人亦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例便是法治保护文物的典型,如此高昂的违法成本,将成为悬在每一个建设主体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从根本上遏制破坏行为。
三、源头筑牢“防火墙”:“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革命
文物保护,防患于未然远胜于破坏后的追悔与修复。新法创设了一项具有革命性的制度——“先考古、后出让” 制度。
这意味着,在未来,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必须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这一规定将文物保护的关口极致前移,从规划源头就避免了对地下文物可能造成的“建设性破坏”。彻底改变了以往文物在施工中才被偶然发现、保护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体现了从被动抢救到主动预防的治理理念飞跃。杭州萧山赵家墩遗址的完整发现,便是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施工建设前,预先进行考古勘察的成果。
四、守护“无名者”:为未定级文物正名
除了那些声名显赫的国宝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华大地上还散落着数量更为庞大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它们可能是一座古桥、一段老墙、一处民居,虽然见证过历史的风霜、饱含文化传承的积淀,但却因身份“模糊”而处于保护乏力的状态,最终随时代变迁而毁坏,成为遗憾。
新法特别加强了对这类文物的保护,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其全面纳入保护范畴,进行登记、建档并公布清单,同时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规范。此举犹如为无数“无名”的文化遗存颁发了正式的“保护身份证”,织密了文物保护的安全网,确保文明印记不因微小而被遗忘。
五、从“守护”到“活化”:让文物在当下绽放新生
新时代的文物保护,绝非将文物“锁在库房、封存保护”的静态监护。新法在强调“保护第一”的同时,同样重视“挖掘文化价值”和“让文物活起来”,将文物的“静”化为“动”,将“封存”推向“开放”,将“保护”转化为“共享”,以更为活跃的方式把文物的历史价值、文化内涵、艺术魅力等更好地展现给广大群众。这为文物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广阔的空间。
在法律的护航下,文物数字化让沉睡的瑰宝在虚拟世界中永生并广为传播;非遗技艺的传承获得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文创产品开发让文物元素优雅地融入日常消费。例如,故宫博物院等文博机构的成功实践已证明,在合规框架下,文物资源的“活化”既能创造巨大的社会价值,也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形成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的良性循环;敦煌研究院与腾讯集团合作,利用VR技术推出“寻境敦煌”艺术展,打破时间空间的阻断,令人能以更沉浸的方式感受敦煌文化,最终收获艺术与商业的双重成功。
六、每个人的使命:你也是文脉传承的“防火墙”
文物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和专业机构的使命,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新法再次明确:“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这项内容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力量,让文物保护工作不再只是“专业圈内事”,而成为人人可参与、可践行、可监督的日常行动。
这意味着,当我们旅行中自觉不在古迹上刻划“到此一游”,我们就是在守法;当我们发现破坏文物的行为时主动劝阻或举报,我们就是在履行义务;当我们依照合法渠道欣赏并与他人分享文物知识、购买正版文创而非钻营门路、投机取巧时,我们就是在参与文化传承。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正是公众力量参与法治实践的生动写照。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所有人参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都能够、都应当成为这道文明“防火墙”中一块坚固的砖石。
七、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法治之桥
从敦煌莫高窟到西安兵马俑,从北京故宫到苏州园林,每一处文化遗产都是中华民族根魂所系,每一处文化瑰宝都彰显着中华民族深厚的精神内涵。2024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一座更加稳固的桥梁,它连接着过往的辉煌与未来的希望,让千年文明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薪火相传。
最严格的制度、最先进的理念、最广泛的参与,回应着时代的挑战。这不仅是中国智慧的体现,也为全球化背景下的人类共同文化遗产保护,贡献了一份厚重的“中国方案”。让文物在当下焕发生机,让文明向未来永续流淌,这是我们共同的文化使命。当法治的理性之光与文明的情感之热交织,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必将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未来,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凝聚法律智慧,为守护民族文化遗产、促进文明交流互鉴贡献法律人的力量。
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
法律实务研究中心
一、中心简介
京师律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研究中心,是京师律所聚焦文化遗产法治领域的专业化、研究型、实务导向法律服务平台,由徐华洁律师牵头负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合作专家、文物保护及追索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心以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传承、流失文物追索、非遗法律保障为核心方向,整合法学、文博、考古、涉外法治等多方资源,对接高校、司法机关、文博机构与国际组织,构建“理论研究+实务办案+公益保护+国际合作”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是国内较早专注文化遗产全链条法律保护的中心。
二、核心宗旨
守护文化根脉:以法治力量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法律实现流失文物追索,推动流失海外文物依法返还,维护国家文化权益与民族情感。
文物保护普法:开展文化遗产法治宣传、公益法律服务,提升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法治意识。
专业实务引领:深耕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实务,破解文物确权、流转、监管、侵权追责、跨境追索等难点问题,为文物保护法律实务提供指引。开展文化遗产法理论研究、政策建言、案例总结与规则构建,助力完善我国文化遗产法治体系。
国际协同合作:对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平台,参与国际文化遗产法治交流,推动国际公约适用与跨境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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