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文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领域屡创佳绩,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筑牢法律屏障。江西瀚中春律师事务所的肖文江律师,自 2013 年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诚信的执业理念,在民商诉讼的赛道上稳步前行,用实力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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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积淀,铸就多元法律服务能力

肖文江律师的执业之路始于 2013 年 8 月,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年,执业证号 13601201310957481,现执业于江西瀚中春律师事务所,律所坐落于南昌市北京东路 2199 号浪琴湾 2 栋。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肖文江律师不仅专注于自身专业领域的钻研,还担任了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成为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律 “护航人”。

其专业专长覆盖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既积累了处理人身损害这类关乎个人切身利益案件的细腻经验,也练就了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大额标的商事案件的专业能力。截至目前,肖文江律师已处理各类民商诉讼案件 400 余件,涉诉案件总标的超 20 亿,在海量的案件实操中,不断打磨自身的办案思路,形成了沉稳干练、抽丝剥茧的办案风格,能精准捕捉案件核心要点,为当事人制定贴合实际的维权方案。

尤其是在人身损害纠纷处理上,肖文江律师深知这类案件直接关系到受害人的生活保障与权益伸张,无论是工伤导致的人身损害,还是侵权引发的身体伤害,他都会从案件细节入手,梳理证据链条,为受害人争取医疗费、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受害人弥补损失,维护其应有的法律权利。

二、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办案实力

肖文江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常与团队协作攻坚各类复杂案件,经手的经典案例遍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以下为其简化后的核心经典案例:

中联建设诉江西骏宇(琥珀园案):中联建设完成案涉工程并验收合格后,被拖欠工程款 6228 万余元、质保金 2147 万余元,肖文江律师与团队举证相关合同、验收及结算材料,主张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最终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原告享有未售房产优先受偿权。

夏某、向某诉海力控股案:上诉人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诉却未补缴二审诉讼费,肖文江律师与团队代理被申请人主张按撤诉处理,法院裁定按上诉人自动撤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航达建设诉江西联泰梧桐置业案:航达建设因被拖欠工程款停工,双方约定的 900 万元停工损失仅获部分支付,肖文江律师与团队举证施工、催收等材料并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最终法院判解除合同,被告支付 1.33 亿余元工程款及利息、900 万元停工损失及利息,原告享有工程优先受偿权。

邓某、九江公司诉中联建设再审案:再审申请人要求中联建设承担买卖合同付款责任,肖文江律师与团队举证证明实际买受方为邓某,与中联建设无关,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审判决。

华之国公司诉中建华夏等案:华之国公司因工程款主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肖文江律师与团队抗辩双方无合同关系、付款条件未成就,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建华夏无需支付工程款。

三、执业理念,坚守初心践行专业

在十余年的执业过程中,肖文江律师始终将 “恪尽职守,专业诚信” 作为自己的执业理念,这一理念也贯穿于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对于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他恪尽职守,会花费大量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医疗记录、事故证明、误工证明等关键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秉持专业诚信的原则,他会如实向当事人分析案件走向与维权难点,不夸大胜诉概率,也不回避案件风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靠谱的维权建议。

无论是面对标的额上亿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还是关乎个人切身利益的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案件,肖文江律师都会以同样严谨的态度对待,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制定维权策略,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这份对执业理念的坚守,是他能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并获得当事人认可的重要原因。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般情况下的起算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需要同时满足“知道权利受损害”(如身体受伤)和“知道义务人”(侵权责任主体)两个条件,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

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则

损害结果滞后发现:如果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才确诊,诉讼时效从确诊之日起算。

持续性侵权:如果侵权行为是持续进行的(如长期环境污染致害),诉讼时效从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算。

涉及残疾/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诉讼时效一般从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算;死亡赔偿金的诉讼时效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长度

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从上述起算日开始计算。

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为20年,自权利实际受到损害之日(即受伤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中断:权利人提起诉讼、提出履行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核心建议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后,应尽快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并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如病历、费用票据、报警记录、鉴定报告等),以防止因诉讼时效问题导致权利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肖文江律师凭借十余年的执业经验,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建设工程等各类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既擅长处理大额标的的商事纠纷案件,也能精准把握人身损害这类民生案件的维权要点,其沉稳干练的办案风格、缜密的法律思路,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靠谱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正遭遇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或是面临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问题,不妨选择肖文江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框架内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