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泉州:八举措助村集体经济量质齐升

农民日报讯(庄树雄 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茂楷)为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物质基础,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印发《党建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八条措施》,明确各市直部门责任,推动村党支部领办、联建共富、物业租赁、特色农业带动、资本运营、农文旅融合、服务创收、产业配套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实现量质齐升。

推广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因地制宜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村党支部组织村集体和村民以土地、资金、资产等入股发展特色产业,引入公司进行专业化运营,完善“村企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村民双增收。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样板合作社培育。

深化跨村联建联合发展。支持镇村以跨村联建为抓手,通过强村带弱村、样板村带周边村等方式,盘活用好区域优势资源,精选优质投资项目,建立联建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共同富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党组织原则上联建1个以上后进村党组织,力争5年内培育200个跨村联建带富样板片区。

管好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开展集体资产承包合同规范整顿,依法终止或修订有违公平合理原则的承包合同。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资产或非农建设用地,依法改造置办商铺店面、兴建标准厂房或仓储设施等,通过出租、自主经营、联合经营等形式,获得稳定收入。鼓励国有企业将在乡村的闲置资产经确权后,依法委托所在乡镇(街道)管理,收益主要补助给周边集体经济薄弱村。

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支持村级将分散的土地进行集中流转,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盘活农村存量空闲建设用地,县(市、区)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及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每年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提出用地需求清单,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用地。

实施“千名产业带头人”培育计划。整合大中专院校、电商协会资源,建设10个乡村运营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开展100场公益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爱乡村、会策划、懂经营、善治理的“乡村代言人”“乡村CEO”。聚焦特色养殖、农村电商、乡村文旅等产业,遴选1000名村级产业带头人,市级每年举办特色产业培训示范班,县级开展普遍培训,5年内实现全覆盖。

打造城乡供销综合服务平台。统筹供销系统基层网点资源,通过村社共建联营模式,布局100个城乡供销综合服务平台,集成农资供应、土地托管等基础服务,拓展品牌培育、冷链物流等增值服务,全市重点培育30个村社联营增收项目。对村集体牵头开发的乡村优质农副产品、非遗工艺品,纳入“海丝供销优品”助农销售目录,入驻展销中心,拓宽销售渠道。

加大财政资金和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做好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继续委托国企运营市级扶持资金,收益按年分配至试点村。市级财政每年统筹涉农资金,连续3年总计支持100个经济薄弱村发展农业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支持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金融机构把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推广“整村授信”“联村授信”。

实行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人才收入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出台激励政策,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量部分,经村党组织研究并提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审议同意,可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增量奖励,用于奖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对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来专家能人,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同意,可参与集体经济收益分红。

(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