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投资1000万买理财型保险,一看合同当场傻眼:要活到105岁才能取回本金,两代人都花不着这笔钱!他要求退保却被拒,只得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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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李先生辛苦打拼多年,攒下千万积蓄想用来安稳养老。他不想碰那些上蹿下跳的股票和基金,就决定买点稳当的理财型保险,踏踏实实养老。

于是在同一位保险业务员手里买过几份理财险,感觉“灵活支取”,一来二去,对那个业务员还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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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夏天,这名业务员再次打来电话,语气十分急切:“李总,公司刚放出来一款稀缺产品,终身保障,收益锁定,五年就能回本,随用随取——今天签还能锁定高利率,额度快抢光了!”

还反复承诺:五年就能回本,随时可取,安全又增值。

“五年就能拿回本金?”李先生再问。

“绝对!”业务员斩钉截铁,“您放心,随用随取,跟活期存款一样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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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再不抢就没了”的紧迫感和“高收益低风险”的糖衣炮弹下,李先生当天就签了合同,刷了200万。他还盘算着,等年底资金回笼,再追加800万,凑个整数,图个吉利。

交易完成后,李先生因亲人去世奔丧操劳导致健康状况恶化,住院治疗。

康复期间,他第一次认真翻阅这份厚达数十页的保险合同,越看心越凉。

所谓的“五年可取”,只是每年领一点小钱;而1000万本金,必须等到他年满105周岁,才能一次性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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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气得发抖:“这哪是保险?这是给我曾孙子存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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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活不活得到105岁不说,儿子用不上,孙子能不能用上都不知道。

他拨那位业务员的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只能去找保险公司退保,对方却拿“过了犹豫期”“自愿签字”为由拒绝。

李先生一怒之下,2024年10月直接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面对指控,保险公司坚称业务员已离职,口头承诺无据可查。关键是,李先生是成年人,其签署了合同系个人自愿,无任何胁迫、欺诈,依法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法院审理查明,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明知李先生投保需求是“短期理财、五年支取本金”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了本金需至105岁才能支取的核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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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李先生陷入错误认识并签订合同,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同时,法院确认李先生的起诉未超过《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一年除斥期间。根据该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

因此法院作出最终判决:认定保险公司行为构成欺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保险合同,判决保险公司退还李先生2000010元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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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一出,网友炸锅:

“这种‘长寿险’就是文字游戏!嘴上说‘传家宝’,实际是‘百年定期存款’,利息全归保险公司!”

“我爸妈也被忽悠过,说‘给孩子留财富’,结果孩子40岁才能领——保险公司白用30年钱,稳赚不赔!”

“重点不是产品多奇葩,而是销售过程太阴险!用‘灵活’骗你签字,良心不会痛吗?”

这场“105岁取款”闹剧,撕开了某些保险产品的虚伪面具——它们早已背离“互助共济”的初心,变成一场赤裸裸的寿命对赌:你活得越短,保险公司赚得越多。

而真正的保障,不该建立在客户的死亡概率之上;同时,消费者的觉醒,必须从“不再轻信一句‘放心,没问题’”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