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辽宁锦州,35岁女子去棋牌室打牌时,认识一55岁男子,男子说他离异,二人开始恋爱。男子为表诚意,花25012元给女子购买一个金镯子。几天后就被妻子发现,妻子起诉,要求返还购买金镯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情人认为,她不知男子没有离婚,男子应承担一半份额12506元。男子却说:“我不承担那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媳妇要我就往回要,我支持我媳妇。”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周某平时喜欢去棋牌室打牌,就是在棋牌室里,她认识了55岁的男子王某伟,两人慢慢熟悉起来,聊得也越来越投机。王某伟主动跟周某说自己已经离异,一个人生活,周某听了之后没有怀疑,加上两人相处得不错,没多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刚开始,王某伟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让周某放心,就提出要给她买一件礼物。两人一起去了当地的金店,挑来挑去,最终选了一只黄金手镯,付款的时候一共花了25012元,这笔钱都是王某伟当场结清的,周某当时也挺感动,觉得王某伟是真心对自己好,完全没多想这笔钱的来源。

可谁也没想到,这只金镯子刚买没几天,周某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女人自称是王某伟的妻子翟某清,语气很激动,直接质问周某为什么要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

直到这时,周某才恍然大悟,原来王某伟根本没有离异,他和翟某清一直是夫妻关系,只是两人当时处于分居状态,王某伟从头到尾都在骗她。

翟某清也是偶然间发现丈夫王某伟花了两万多块钱买金镯子的,查看消费记录和相关凭证后,才知道丈夫是把这只金镯子送给了周某。

翟某清觉得很气愤,这笔25012元的钱,是她和王某伟的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伟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擅自拿来给情人买礼物,完全侵犯了她的财产权益,思来想去,翟某清决定起诉周某,要求她全额返还这笔购买金镯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接到法院传票后,周某觉得自己特别委屈,她表示自己从始至终都不知道王某伟没有离婚,王某伟一直刻意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她也是这场骗局的受害者。

周某认为,这件事的过错方主要是王某伟,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她提出,愿意返还一半的钱,也就是12506元,剩下的一半应该由王某伟自己承担,毕竟是他欺骗了双方。

庭审的时候,王某伟也到场了,面对法官和双方的说法,他的态度特别明确,直接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不承担,那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媳妇要我就往回要,我支持我媳妇。”

这番话一出,周某更是难以接受,她怎么也没想到,当初对自己百般讨好、花重金买礼物的情人,关键时刻会直接倒戈,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自己身上。

一审法院经过详细审理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王某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与周某交往,还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周某购买金镯子,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这笔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另外,庭审中周某声称自己已经把金镯子弄丢了,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法院结合这一情况,支持了翟某清的诉讼请求,判决周某按照金镯子购买时的价格,全额返还25012元给翟某清。

而周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她觉得自己作为受害者,不应该承担全部返还责任,于是提起了上诉,请求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锦州中院受理了周某的上诉后,再次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核查,还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因为违反忠实义务,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返还财产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案中,周某虽然声称自己不知道王某伟已婚,是受害者,但她对王某伟为自己购买金镯子这一事实没有异议,一审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周某全额返还,并没有任何不当。

而且周某无法返还原物,一审法院判决她返还相应对价,也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周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当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2026年1月13日,锦州中院正式作出裁定,驳回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周某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25012元返还给翟某清,同时还要承担二审的案件受理费。

至此,这起历经两审的金镯子纠纷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翟某清成功追回了属于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

王某伟从头到尾都没有承担任何返还责任,反而靠着一句“支持媳妇”全身而退,而周某不仅被骗了感情,最后还要全额返还两万多块钱,相当于一场空。

这起案子也让很多人看清了此类纠纷的法律边界,大家觉得,周某作为不知情的一方,真的应该全额返还金镯子的钱吗?不妨留下你的观点,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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