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早晨6时许
新政镇滨江大道
发生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刺耳的爆竹声音将
周围的居民从睡梦中“炸醒”
案例警示:早晨6点违规燃放爆竹,被行政处罚
2026年2月10日7时许,接多名群众报警称:在新政镇滨江大道某店铺附近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接警后新政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
经查,2月10日6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女,34岁)为庆祝新店开业,在新政镇滨江大道某店铺门前(属于仪陇县人民政府明确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李某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莫存侥幸心理
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一定要遵守!
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
于2022年10月31日发布并生效的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有效期五年)
我县已在下列区域
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
下图红色区域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大致区域
具体位置为仪陇县城城区
及新政镇、度门街道、柴井乡全域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以外的乡镇为限放区
限放区在春节、元宵节
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高发期。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产品:不购买、不燃放来源不明或无正规标识的烟花爆竹。拒绝非法储存:切勿在住宅、商铺、车库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烟花爆竹。合法合规运输经营: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线索: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仪陇公安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
是大家心中喜庆团圆的传统
承载着浓浓的年味
但绚烂中藏着安全风险
以及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一系列问题
给群众带来困扰
我县依法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用心守护大家的平安与安宁
希望广大市民多一份理解与配合
文明过节,不存侥幸,不触红线
让年味更清新、生活更安心
来源 | 仪陇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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