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1日收盘,ST雪发股价录得三连板。而2月10日晚,ST雪发公告称,公司获悉关联方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等一案,已在法庭公开宣判。监管“长牙带刺”下,“红岭创投”“和合系”等非法集资案件审结,金融乱象加速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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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摄图网

实控人涉嫌集资诈骗宣判,ST雪发股价上演三连板

截至2026年2月11日收盘,ST雪发(002485.SZ)股价录得三连板,公司市值约27亿元。

就在前一天晚上,ST雪发公告称,公司获悉关联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已于2月10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

ST雪发尚未收到相关判决书,具体结果还需以广州中院作出的判决书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劲未直接持有ST雪发股份,而是通过雪松文旅及君凯投资间接持有ST雪发69.40%的股份,几乎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ST雪发称,张劲未在公司担任职务,该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雪松控股系ST雪发最终控股法人股东。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雪松控股的营业收入仅有593亿元;到2016年暴涨至1570亿元,跃居广州民企首位;2017年营收规模继续高速增长,达到2210亿元。2018年7月,雪松控股跻身“世界500强”,此后连续四年上榜。

据悉,张劲曾是“广州首富”,2020年5月,张劲以428.8亿元财富名列《2020新财富500富人榜》第50位。

但2021年,雪松控股陷入流动性困境,旗下多款理财产品出现逾期兑付,“爆雷”总规模约为200亿元。

据媒体报道,自2020年1月起,在雪松控股的兜底担保之下,超过350只违规“理财产品”打着“供应链金融”的幌子,假借各类金交所、产交所、伪金交所通道面向自然人发售。这些“理财产品”以应收账款作为底层资产,但相关应收账款建立在涉嫌虚假的“空转”贸易行为之上。

2023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发布公告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雪松控股下属的多家公司被立案查处。警方对企业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媒体报道,在法庭内,雪松控股绝大多数高管均认罪认罚,仅对部分罪名存在异议;极个别人士以任职年限短、工作内容从未涉及理财产品为由,坚称无罪。张劲本人认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指控,但不认为雪松控股属于集资诈骗。而这两项罪名对应的刑责,前者最高十年,后者则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值得关注的是,ST雪发曾自雪松控股旗下雪松文旅拆入大额无息借款。例如,2019年1月10日拆入12.85亿元(2020年年报数据),2021年1月1日拆入3.68亿元。

不过,ST雪发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披露令人疑惑。

例如,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仅有一笔关联方资金拆借,即ST雪发于2022年5月2日自雪松文旅拆入2.02亿元,到期日为2025年4月30日。2023年年报也披露了一笔发生于2022年的关联方资金拆借,公司2022年5月1日自雪松文旅仅拆入11万元,到期日同样为2025年4月30日。

监管追问关联方资金偿付事项

ST雪发主营文旅业务及供应链业务,公司自2020年起已连续亏损多年,截至2025年9月末,未分配利润达-5.31亿元。

ST雪发预计2025年归属净利润亏损1.74亿元至2.4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52亿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亏损0.93亿元至1.3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0.62亿元。

雪松控股事发后,2022年2月,深交所向ST雪发下发关注函。关注函显示,2020年ST雪发新增供应链业务,2021年上半年供应链业务收入7.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1.82%。

深交所要求ST雪发说明是否参与作为雪松控股旗下信托产品底层资产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供应链业务。对此,ST雪发否认参与。

2023年4月,ST雪发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对2020年、2021年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对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的供应链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调减7884.65万元、5.40亿元。

随后,深交所下发2022年年报问询函,要求ST雪发说明追溯调整的业务主要情况、业务模式、权利责任约定、合同条款、实物流转情况等,同时说明公司2022年供应链业务营业收入构成的具体情况等。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到ST雪发2021年年报收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为ST雪发作为担保方,无法预计代关联方西安天楠偿付华融公司欠款1.92亿元的可能性及金额,未对其他应收款—西安天楠计提减值准备。

西安天楠为ST雪发原子公司,2020年11月被转让给同一实控下的关联方雪松文开。2023年1月30日,雪松控股子公司雪松实业通过第三方向华融公司支付了1.97亿元西安天楠的债务,包括本金1.92亿元及部分重组宽限补偿金(利息)500万元。

2023年4月26日,华融公司、雪松实业、ST雪发及其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并约定,2023年9月30日前雪松实业还需代西安天楠支付剩余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万元。雪松实业于次日通过第三方向华融公司付清相关款项。

基于上述情况,ST雪发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关联应收款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的影响已消除。

深交所要求ST雪发说明雪松实业支付债务需通过第三方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偿债资金是否实际来源于上市公司。

三次申请延期回复后,ST雪发才披露相关回复公告。披露当日,深交所即对ST雪发下发2022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再度关注上述资金偿付事项。

深交所要求ST雪发说明雪松实业优先安排资金予以解决ST雪发剩余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的可行性。十次申请延期后,ST雪发提交回复。

令人疑惑的是,在2020年年报中,ST雪发对上述1.92亿元债务的担保到期日为2021年11月30日,但据ST雪发2024年年报,相关担保及雪松文开提供的反担保均未履行完毕。

非法集资加速出清,被判无期已有先例

2026年1月15日,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共10个案例,其中包括“红岭创投”非法集资案。该案涉案金额逾千亿,投资人多达48万,是2024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案值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

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红岭创投电子商务公司董事长周某平等人利用“红岭创投”网上平台发行融资标的,累计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090亿元。其间,周某平等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仍通过关联公司进行“消费理财”“债权置换”“红盈宝”等虚假借款标的非法集资,所募资金主要用于归还融资项目到期本息、维持公司运营等无法产生利润的成本支出。此外,周某平利用“投资宝”和“红岭资本线下理财”的实际控制人身份,肆意使用非法集资款项,集资诈骗逾200亿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周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某平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此外,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2025年自律管理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协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其中,对“和合系”案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11名个人作出了撤销从业资格、认定为不适合在会员单位从事期货及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人员的纪律处分。

2025年11月19日至2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和合系”公司、被告人林某、张某杰等8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系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林某在实际经营“和合系”公司期间,伙同张某杰等人,以虚构的投资票据贴现等业务为幌子,通过开设销售网点、召开产品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采取将私募理财产品拆分数期滚动发行、允许集资参与人拼单购买等方式规避人数限制,并以承诺6%至10.5%的年化收益为诱饵,非法发行、销售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1000余亿元,未兑付本金共计300余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和合系”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均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某量作为公司直接责任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